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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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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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一)固按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試用期解除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甲方因工作須要,有權常設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個月內),乙方應該服從。如甲方需調劑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彌補協定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_______項確定: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小時。
(二)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三)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______結算。
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5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40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甲方執行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法核發乙方工資:
(一)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二)計時工資:崗位工種尺度為_________元/時,來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三)計件工資:甲方按頒布的本單位制定計件單價制度,來確定乙方的計件工價及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四)不定時工資或固定工資:_________元/月。
甲方根據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調配制度、群體工資協商成果,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支付_________(當月/上月)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執行所在地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比例分辨繳交社會保險費。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因病或非因工逝世亡,依規定得到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乙方工傷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會工傷保險規定給予工傷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傷害防護
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掩護規定,包含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為乙方供給合乎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職業病防護常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加入上述培訓并須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辦法,進行生產和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溫等津貼,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支配乙方進行體檢。
乙方有權謝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功課,對甲方及其管理職員疏忽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請求矯正并向有關部門揭發、控訴。
七、勞動紀律
甲方依據國度跟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規章軌制,公示和告訴乙方;乙方應自發遵照,遵從治理,踴躍做好工作。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形進行檢討、督促、考察和賞罰。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如乙方控制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責任守舊貿易機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制約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九、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