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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本廠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進一步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特制訂本規章制度。
一、廠紀廠規
1、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服從工作分配。
3、進入廠區必須佩戴廠牌,要精神飽滿,衣冠整潔,爭做文明員工。
4、愛惜公共財物,愛護花草樹木,保持公共衛生環境。
5、上班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節約用水用電,下班隨手關燈,關水,關門。
6、嚴禁在禁煙區內吸煙,嚴禁酒后上班。
7、保守生產與業務秘密,不帶與廠內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廠區,不將公司的產品,樣品,材料等私自帶出公司。
二、考勤管理和加班工作政策
1、嚴格遵守工廠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工廠實行每周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8:00-12:00;13:30-17:30),8小時外(超出正常時間半小時)為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倍計。
3、每個星期的周六和周日為休息日,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調節,但必須保證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倍計算。
4、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節1天,春節3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為有薪假期。法定節假日,如果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3倍計算。
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5、加班工作必須以員工自愿為基礎,并按照國家勞動法要求,如因生產需要每天可加班1小時,特殊情況不可超過3小時,但每月加班不可超過36小時。
6、員工請假應先辦理手續,填寫請假單,并交考勤員作記錄憑證,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事后必須補辦相關手續。
7、連續曠工15天,或1年累計曠工30天,作自離處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一律開除處理。
9、考勤統計員必須在每月工資發放前將考勤統計結果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統計結果計發工資。
10、所有休假都必須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事先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請假未經批準而私自休假者,視為曠工處理。
11、凡無特殊理由,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或提前離開公司,即視為遲到或早退,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3次,視為曠工一日。
12、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公司按規定發放加班費用或者給予補休。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加班時,員工不得推諉,無故不參加加班者,視曠工處理。
13、所有休假,如遇節假日、休息日,都應包含在休假時間內計算。病假、事假可以用補休抵沖。
14、所有請假手續,每月底隨考勤匯總表,經廠長簽字后存檔。
三、工資和福利制度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要求保證員工達到或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公司實行計時工資制度,員工基本工資以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3、員工的時薪以每月平均工作22天,每天工作8小時進行計算。
4、員工加班工資計算參照公司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
5、公司所有員工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有薪婚假:按婚姻法要求,依法登記結婚的員工享受有薪婚假3天,晚婚23天。
(2)有薪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去世,有3天有薪喪假。
(3)有薪產假:女職工分娩可享受有薪產假60天,難產增加15天。
(4)有薪年假:做滿1至5年員工享受有薪年假5天,5至10年員工享受有薪年假7天,10至20年員工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以上的員工享受有薪年假14天。
四、獎勵條件
1、工作表現突出,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滿勤者。
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工廠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采納后具有成效者。
4、積極參與工廠組織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在生產中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
7、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車間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通過者。
五、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工廠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工廠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工廠或他人財物者。
4、謾罵、毆打同事領導,制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5、工作時間內打架斗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
6、妨害生產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7、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
8、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9、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0、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1、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2、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3、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4、發現損害工廠利益,聽之任之并參與者。
15、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六、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工廠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工廠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七、環境健康安全
1、工廠所有工序必須自覺符合環境保護部門的相關要求。
2、工廠生產產生的廢料每天由清潔工收集,放在廠內的垃圾區內,由環衛部門收集處理。
3、若使用急救藥箱產生的醫療垃圾,必須放置在指定的容器內,集中交當地醫院,處理。
4、在進入工作現場時,必須注意個人的健康防護,所有工人必須戴口罩,當噪音超過80分貝時需戴耳塞。
5、工廠所有員工上崗前需接受環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