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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風險提示:合伙人資格
審查合伙人的資格,是簽訂合伙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選擇合伙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伙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伙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甲乙丙三方為了規范合伙項目的行為,保護合伙項目及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伙目的與經營范圍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以店面租賃地址為準。
合伙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系列等。
第二條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風險提示:合伙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為相應的股份,在合伙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于合伙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伙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萬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伙項目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資比例為約定出資額的______%,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___工作日內繳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合伙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叁方合伙注冊公司、經營部或項目組,共同出資經營叁方共同商定經營的其他品牌系列,為商超、終端渠道、門店、企事業單位等渠道提供產品供應與經營協作服務,公司經營費用包括產品進貨費用、門店租金、物業管理費、商超費、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涉及公務經營的開銷,從合伙項目實報實銷。
2、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余分配
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伙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伙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伙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伙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伙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1、合伙叁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伙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決策程序遵循協商一致及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伙項目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進貨款等)由合伙財產償還。
2、合伙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項目的債務承擔,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合伙項目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八條 合伙人的職責
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后期的經營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為責任明細不夠。
1、擬定合伙人之間分工任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約定合伙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5、提出聘任合伙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6、制定增加合伙項目出資的方案。
7、每月指定具體經營負責人理出合伙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合伙各方有權互相查閱賬簿。
8、對合伙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
9、合伙人互相監督執行不同分工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項目事務的情況。
10、被委托執行某項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全體合伙人可撤消該委托。
11、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九條 項目事務的決定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與本合伙項目進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對合伙項目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條 禁止行為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 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可以退伙的情形
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么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里,項目的后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為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1、合伙協議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2、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三條 當然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四條 除名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五條 退伙程序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