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藍色字體下載后有風險提示)
甲方:
乙方: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防止乙方在運輸處理甲方廢棄物時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使甲方廢棄物得到有效的控制管理,本著有利于環保的原則,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負責將甲方的廢棄物管理規定傳遞到乙方,并監督乙方的廢棄物處理情況。甲方有權進行跟蹤檢查。若乙方對廢棄物運輸、處置不當,甚至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取消其廢棄物清運資格。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負責按國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關環境管理規定對甲方的廢棄物進行運輸處理。在運輸處理過程中,乙方要做到:
1、將廢棄物及時運輸到合理、合法的場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不得隨意卸放。
2、盡量使廢棄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3、確保運輸車輛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車輛尾氣、噪聲及沖洗水符合國家、地方政府機動車的排放標準;車輛進入現場減速慢行,不鳴喇叭,聽從甲方現場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車輛進場后如有泥漿、渣土等污物,清洗后退場。
4、在廢棄物裝卸過程中盡量減少噪音和粉塵,嚴禁野蠻裝卸。
5、運輸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固體廢物時,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火災、爆炸或泄漏事故及對環境造成污染;運輸粉狀廢棄物時,用密閉容器或覆蓋嚴實,防止遺灑,必要時,有環衛部門的準運手續;運送流質和化學品廢棄物時,包裝嚴實,防止遺灑、滲漏;流質廢棄物容器開口朝上,不得有殘留廢液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