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藍色字體下載后有風險提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關于__________項目的創業計劃,欲投入資金與乙方共同創業,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風險投資的項目
1.乙方已擁有__________項目的設計開發思路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欲進一步完成該項目的開發,產品試樣,直至設立公司批量生產、投放市場;
2.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創業計劃,并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風險資金與乙方共同創業。
第二條 合作期限
起始日期自__________之日起本合同即已生效,本合同之合作亦為開始,終止日期為__________之日,本合同之合作亦為終止。
第三條 風險投資的階段劃分
__________項目的風險投資分兩個階段:
1.種子期:即__________項日的開發設計,直至完成產品樣機;
2.創立期:即甲、乙雙方共同設立一家生產__________產品的有限責任公司,并將產品批量生產投放市場。
第四條 風險資金的投入
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占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后,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
(一)種子期
1.在種子期,甲方投入_______萬元風險資金,與乙方共同完成產品的設計開發,直至完成產品的樣機;
2.在種子期,甲乙雙力決定根據乙方的設計開發思路及相關的技術資料,共同委托軟件設計師開發__________專用軟件,委托設計軟件的報酬及生產樣機的費用在上述__________萬元風險資金中支出;
3.在種子期,甲、乙雙方均不享有工資收入,如需聘用專業人員則工資在風險資金中支出;
4.種子期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個月,如在上逾期限內仍未完成樣機生產,則需甲、乙雙力協商是否延長上述期限,協商未果則本協議終止,剩余的資金及業已形成的所有資產屬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5.__________產品的樣品如在上述期限屆滿并開發完畢,甲、乙雙方對__________樣機進行評估,如達到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認可的設計要求,風險投資必須進入創立期;相反則由甲、乙雙方協商是否延長上述期限,協商未果則本協議終止,剩余的資金及業已形成的所有資產屬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二)創立期
1.__________樣機開發完畢并達到設計要求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出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以生產、銷售__________產品;
2.甲、乙雙方決定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為_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金的_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金的__________%,甲、乙雙方均以__________出資;
3.公司設立后,甲、乙雙方必須將在種子期形成的有關__________產品的所有有形及無形資產包括知識產權無償地轉移給公司所有;
風險提示:
在盈余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于投資項目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范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于有過錯投資人。
4.在公司設立中,乙方出資的__________萬元由甲方提供無息貸款,乙方必須在公司設立后__________個完整會計年度內歸還給乙方,其中每年各償還__________,償還期限為__________。乙方分得的公司紅利必須優先償還上述借款,甲方有權從乙方分得的公司紅利中代扣,如當年乙方分得的紅利不足以償還上述借款,乙方必須于分紅之日起____日內籌資償還,否則乙方必須將當年度欠款部分對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甲方,(上述對應是指公司設立時該部分欠款所占的公司股權),但甲方僅限于受讓公司股權,不得要求乙方以其它貨幣或實物資產償還借款。
第五條 其它風險投資的引入與限制
1.無論是種子期還是公司設立后,其它風險投資的引入均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2.其它形式投資引入時,需對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以評估的資產價值為基準折算股權比例;
3.公司設立后如需增加投資,甲、乙雙方有權按設立時的股權比例追加投資。
第六條 協議之不可轉讓性
本協議約定之權利義務具有不可轉讓性,任何一方在取得對方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就本協議書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轉讓,否則實施轉讓方將視為嚴重違約,轉讓行為無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并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于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后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1.在種子期,甲方未投入或未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