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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擔任兼職校車司機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風險提示:工作崗位及工作時間
雇員從事的工種和工作實踐。從事的工種要注明在什么崗位從事什么工作,如電機房的值班電工或大廈照明的維修電工(因為工種不同工資差別很大);
工作時間包括聘用期限,應注明從何時起知何時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時;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國際慣例,在節假日,雇員應享受所在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如所在國國慶、春節等。
建議雙方在簽勞務合同的時候最好明確約定相關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以及勞務報酬等問題,避免之后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
一、乙方主要工作職責是:_________及甲方臨時指派的工作任務。
二、乙方主要工作方式:根據甲方的時間安排,在乙方無合理客觀原因的情況下必須隨叫隨到,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必須保證遵守以下幾點,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對由以下引起的相關損失保留追訴權利。
(一)在任何時候不得影響甲方的聲譽,不得利用甲方名義進行與甲方業務不相關的業務活動。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間,不得與甲方同類型的其他單位進行業務性質相類似的活動。
(三)在駕駛車輛過程中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時刻保護好車輛、人員安全,防止出現事故。
四、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期間,甲方給乙方提供以下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