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藍色字體下載后有風險提示)
風險提示: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且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 ,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適用于股權轉讓的決議)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點:______。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會議通知方式:______。
股東到會情況:______、______等股東全部到會。
會議由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召集并主持,會議決議如下:
風險提示:股東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1、普通決議案:股東會作出普通決議,應當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特別決議案:股東會會議作出: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 ⑤ 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決議等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一、同意原股東______在本公司投資股權______萬元、原股東______在本公司投資股權______萬元(共計______萬元),分別一次性全部轉讓給新股東______有限公司。
二、同意______有限公司出資成為公司新股東。
三、同意股權轉讓后,本公司股東由______有限公司獨家出資。
四、同意股權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