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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使用乙方場地,乙方向甲方提供展覽場地、附屬設施及配套服務贊助,共同合作開辦文化藝術書畫作品展覽等事宜,經雙方自愿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第一條、展覽合作方式
1、甲方為展覽活動主辦單位,自行承辦整個展覽系列活動的策劃、籌備、宣傳及組織開展等各項直接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2、乙方為展覽活動的贊助單位,向甲方提供展覽場地、附屬設施及配套(人員)服務的贊助,協助甲方順利開展各項展覽工作。未經雙方協商或根據約定,不得向甲方收取贊助服務的任何費用。
3、本協議所稱之“贊助”為:提供無償的支持和協助,即乙方向甲方提供展覽場地、附屬設施及配套服務的無償支持和協助。
第二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三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前向乙方如實說明與會展區域有關的場地使用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場地設施技術數據等信息。
2、甲方應向乙方如實說明會展情況,并根據乙方提供的書面數據資料判斷場地是否滿足會展需求;不能滿足需求的,雙方應對展覽場地和時間等事宜進行調整,至滿足展覽需求止。
3、甲方自行負責展臺搭建、安裝、拆卸、搬遷及善后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4、甲方進行展覽活動時不得妨礙乙方場地內的其他合理展覽或活動。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要求,向其提供展覽區域內需要的供水及供電來源及線路規劃。
2、確保甲方在展覽期內正常使用本協議約定的場地。
3、按本協議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贊助服務。
4、協調甲方與其他同期展覽單位對公共區域及設施的使用。
5、配合甲方或有關部門維護展會正常秩序。
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第五條、保密
一方對基于本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