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藍色字體下載后有風險提示)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經營,互惠合著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就糧食經營合作一事,雙方共同遵守以下協議: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一條、乙方責任
1、甲方所需的糧食應按由乙方按需求提供。
2、乙方所經營的糧食應按照衛生檢驗試行規程進行檢驗處理,經檢驗部門檢驗的蓋公章或開證明,糧食制品應按有關衛生標準進行檢驗,證明合格方可銷售。
3、乙方在加工糧食制品時不得采購和使用未經檢驗,未蓋衛生檢驗公章,未開檢驗證明或雖有公章證明,但衛生情況不符合要求的糧食。
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生產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衛生檢驗檢疫證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證等書面材料及(復印件)。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根據自己的需求在乙方購買糧食制品。
2、甲方在提取或接收糧食制品時應嚴格驗收,把好衛生質量關,如發現未經衛生檢驗,未蓋衛生檢驗公章,未開檢驗證明,請保留此標記明或加工不良,不符合衛生要求者不得接收和銷售。
3、甲方應按要求索要乙方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衛生檢驗檢疫證明等。
第三條、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乙方待甲方確認產品無品質問題后方可安排出貨,若是所出售的糧食制品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