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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提示:
不管怎么講,激勵只是手段,完成公司的經營計劃、達到發展目標才是目的。所以股權激勵制度和實施辦法一定要結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以及激勵對象本人、本部門的業績指標完成情況與考核辦法來制定和兌現。
離開了這一條,再好的激勵手段也不會產生令人滿意的激勵效果。
一、制定依據
股權期權激勵制度(以下簡稱“該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范、參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第_____次股東會決議通過的《公司章程》制定而成。
二、制定目的
公司引進該制度旨在激勵并約束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等關鍵人才,充分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公司實力,提升自我價值,留住關鍵人才,實現個人成長與公司發展同步進行,確立現代化公司制度,合理優化公司股權結構。
三、制定原則
1、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2、激勵與約束相結合原則。即個人利益與公司發展相結合,個人價值與公司實力同提升,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3、預留存量激勵原則。即公司不以增加注冊資本方式作為期權及行權資金的來源,期權來源于公司創立之初所預留的激勵股權。
4、股權期權不得隨意轉讓原則。未經股東會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持有人不得轉讓期權。經股東會全體股東一致同意轉讓期權的,持有人轉讓行為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股權期權激勵制度等相關規定。
四、制定、執行、管理機關
股東會是制定該制度的唯一合法機關。該制度被制定后,由股東會交董事會執行。在董事會的召集下,組建由董事、監事、人力資源主管組成的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五、管理機關職責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研究對期權激勵對象的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并提出建議,研究和審查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的關鍵人才的薪酬政策與方案。
2、參與該制度實施細則的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激勵對象、獎勵基金提取比例、執行方式、個人分配系數。
3、定期對該制度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議。
六、相關概念及解釋
1、期權
該制度中的股權期權特指發起人股東割讓股份的收益權,持有人在股權認購預備期內有權以所割讓的股份為基數享受分紅。
2、持有人
即滿足該制度所規定的期權授予條件,由股東會決定授予期權的人,故又稱為“受益人”。
3、行權
期權轉化為股權,持有人轉化為股東的過程,即行權。
七、授予期權的條件
1、與公司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且在公司實際連續工作超過____年。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
3、經理級別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
4、經股東會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八、期權持有人的權利
期權來源于公司成立之初發起人股東割讓的部分股權。期權持有人僅享有相應股權比例的收益權,不享有決策權、經營權、管理權等。在符合法律規定及股東會決定的前提下,期權可以轉讓、繼承。
九、喪失行權資格的法定情形
受益人在預備期或行權期出現如下情形之一,即喪失行權資格:
1、因主動辭職、被公司辭退、退休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
3、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刑事犯罪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故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6、過錯履行職務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7、未達到公司年度業績指標,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業績下滑、虧損等負有直接責任的;
8、未達到相關考核標準。
9、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制度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十、股權轉讓的限制
行權后,受益人(股東)對其所持有股權進行轉讓時,受到如下限制:
1、受益人轉讓其股權的,優先購買權的第一順位是創始人股東;創始人股東全部放棄該權利的,公司其他股東享有第二順位的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全部放棄該權利的,受益人有權向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