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一、期望股東轉讓過程
1、股權繼承
股東去世后,其持有的 公司股權,由 (甲方)受讓。 年 月 日,死亡股東 持有的 公司 %的股份全部由 繼承。并且由 以 元轉讓給 (乙方)。
公證處對 全部繼承上述股份,及其他繼承人聲明放棄對 公司股份的繼承權的事實依法進行了公證。 公司通過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對 股東的身份進行了確認。
二、轉讓標的、受讓價款及支付
1、 (甲方)將其繼承的 持有的 公司 %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 %的全部股權。
2、乙方愿意以 萬元的價格受讓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 %的全部股權。
3、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成立時,一次性將股權受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銀行戶頭。
4、甲方轉讓股權應得價款所涉甲方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應當及時依法辦理。
三、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四、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 承擔。
五、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