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從雙方簽字之日起或自雙方約定生效之日起成立,成立后可以作為法院判決的參考,但并未生效。只有經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法院確認的離婚協議書才生效。易法通提醒您,離婚協議書在成立后、生效前,可能存在如下問題:
1、對共同財產在分割時估價過低;;
2、部分財產被一方隱瞞或轉移;
3、孩子的撫養費約定過高或過低。
若以上事項約定不明或考慮不周,易法通建議您先咨詢一下我們的律師,尋求專業幫助,或者請專業的律師代為起草、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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