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創業經營 - 委托持股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發表于:2015-04-09閱讀量:(3340)
委托持股關系建立的法律基礎是《信托法》以及《民法》和《合同法》。我國信托法規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民事、營業、公益信托活動,適用信托法。對照前文關于委托持股的定義,委托持股應屬于民事信托的法律范疇。因此,委托持股關系建立的法律基礎首先是信托法,我國信托法關于民事信托的一般原則、一般規定,均應可以適用于委托持股關系,并支持著委托持股關系建立和存在的法律意義。
既然委托持股關系屬于民事信托的法律范疇,通過委托合同或者信托合同的形式予以建立和實現,自然也應被納入民事法律關系、民事合同關系的調整范圍,在信托法的特別規定之外,民法、合同法的一般原則、一般規定亦是委托持股關系的重要調整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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