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合同糾紛 - 代寫論文生意超火爆,法律規制為何慢半拍?
發表于:2015-04-21閱讀量:(3290)
臨近畢業,不少學生為畢業論文發愁,這可“火”了代寫論文的生意。以高學歷、名校生為賣點,以在讀研究生為運作團隊,一些網店為本科生提供代寫畢業論文的服務。
自2013年1月1日起,教育部出臺的《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開始施行。據報道,這一辦法在面向社會征求意見時,曾被網友稱為對論文作假的“史上最嚴處罰”。 然而,兩年過去,代寫論文交易依然火爆,名校研究生團隊也加入代寫論文行列。
這個原本最應該誠實守信、“純白無暇”的領域,為什么頻頻出現造假,學術誠信又是否需要法律的規制呢?
一、大學畢業論文即將淪為雞肋。
無創新、無深度、甚至行為結構不完整、邏輯不清、錯別字成堆。這是大眾對大學畢業論文的印象。大學畢業論文幾乎喪失學術性,只剩下畢業作業的性質。只要結構完整,答辯走走過場,審查和把關并不嚴格,各高校也不想過分苛刻,給即將踏入社會的畢業生找麻煩,結果便上演了最獨特的默契“雙簧”。由于畢業論文的形象變得這般不堪,也不被多數人所重視,求助于網絡槍手的大有人在。如此雞肋的論文制度,早已失去檢驗四年學術成果的功能,使人大跌眼鏡,以致于現在也頻頻傳出要取消畢業論文制度。
二、緣何“最嚴處罰”無法震懾論文專業槍手市場?
(一)缺乏體系化的校內外監督。乍一聽令人戰栗的查重系統可以被機智聰明的職業槍手漂亮的規避。而校內機制也并未落實徹底。即使規定購買論文為作假,將面臨開除學籍、取消學位的處罰,實際上論文違規的學生也會被網開一面,畢竟違規抄襲的多了,學校也會沒面子。
(二)急功近利的社會風氣作祟。論文的用途要么是需要發表的、要么是要通過答辯要求的、要么是為了通過學位評審的、要么是為了評職稱的、要么是為了通過考核的,社會將論文的功能異化了。如此浮躁的功利心,讓人很難關注何為誠信,把持基本的道德底線。
三、專業槍手團隊承擔何種法律后果?
新聞中對槍手團隊的處理一般是取締,不見下文。的確,沒有法律明確監管論文代寫。從法律的角度出發,只要原作者同意將版權出讓給客戶,國內那些提供代寫服務的網店就不應被視為違法。然而可以做一番探討。
(一)是否違反非法經營罪
據刑法的規定,非法經營罪主要規制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代寫論文基本排除在破壞市場經濟范疇。即使不考慮這一方面,代寫論文是否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各項的情形呢?筆者認為,即使是最后一項兜底條款亦無法涵射到代寫論文行為上。故無法認為可以構成非法經營罪。
(二)是否侵犯著作權
如果代寫者在寫作過程中抄襲或剽竊了他人的研究成果,就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的規定,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可以想見,以抄襲的論文出售與人,將制造出多大的作假海嘯,不僅惡化學術風氣,還不利于著作權的保護。
四、代寫者有何責任?
不是代寫團隊遭殃,就是代寫委托人被撤銷學位,即使是規定了對代寫人的責任,也因為落實問題和網絡掩護難以發掘,一般難以對代寫人進行相應的法律評價。這無疑難以壓制代寫的不正之風。依據現行的法律和各機制,如果無法馬上以立法方式“大動干戈”的話,筆者建議建立相應誠信機制,代寫槍手和委托人的交易一經發現,將被列入誠信黑名單,以此進行相關人員活動的限制,如作為評職稱、評優的考察因素。如此非法律的道德評價制度,可以有限度的進行規范學術風氣。
上文提到,只要作者同意,代寫一般不違法,若代寫者涉嫌抄襲或剽竊,就極可能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而如果論文確屬代寫者原創,那么從論文完成之日起,代寫者就擁有對該論文的著作權。如果委托人拿該論文去發表,也侵犯了代寫者的委托權。如果對方追究,委托人也要負法律責任。因此,代寫者如果“倒打一耙”,委托人便會落到“雞飛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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