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創業經營 - 最怕你一生碌碌無為 還安慰自己平凡可貴
發表于:2018-01-15閱讀量:(2517)
# 創業 #
不是浪漫的游戲
# 而是 #
試別人不敢試的噩夢
造別人不敢造的美夢
# 也許 #
創業路上的荊棘
所承受的痛苦與壓力
是普通人所“望塵莫及”的
# 但那又怎樣#
既然激情被點燃
就只能勇往直前
要勇敢更要懂得防范風險
# 無論如何 #
你要記得
我永遠都在你的身邊
關于創業,我們能給的幾點法律方面的建議:
一、股權的合理劃分
1、初創階段股權如何分配?
能夠一起合伙創業,都是基于同樣的夢想與相互之間的信任。那么,小伙伴們的合伙創業該如何劃分股權呢?合伙之初,大家就應該對自己在創始團隊中的位置有一個比較清楚的認識和判斷,基于此協商一個相對公平合理的股權分配方案。建議最好不要平分股權,以免在經營上發生分歧時無法做出決策。在確定團隊核心領袖之后,根據公司自身的實際情況,考量聯合創始人數量、是否全職服務于公司、專長、未來能帶給公司的資源和貢獻等,來確定合伙人之間的股權分配方案。
2、“半路出家”的合伙人,如何劃分股權?
一位技術出身的創始人,埋頭做了一個好產品,但遲遲找不到商業化的爆發口。這時,他可能會考慮引入一位善于商務營銷的聯合創始人加入公司。這位創始人除了把CEO職位交給新引入的聯合創始人,更是在新合伙人的“營銷下”恨不得把自己手上的股權分一半給這位新CEO。這種情況下,建議核心創始人給股份的手適當捏緊一點,半路進來的聯合創始人能帶給公司的資源和價值有多大,有待時間考驗。現在給得少了,以后可以再加;但一下子給多了,要想再拿回來,可就沒那么容易了。
二、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
1、核心高管離職后,自己創業,不僅帶走一批小伙伴,還從事與原公司相同的業務?
面對這種情況,首先要看一下他是否跟公司簽署過競業限制協議,如果簽過,看看其現在的行為是否違反了競業限制的條款。如果沒有簽過競業限制協議,或者雖然簽過,但是其離職后,公司并沒有向他支付過競業限制補償金,那么公司不能以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為由起訴這位高管。對于這種行為,永遠是事前防范勝過事后翻臉。
2、剛成立的小公司,有必要注冊商標嗎?
初創公司常常把埋頭做產品、積累用戶作為頭等大事,而忽略了對自己產品、品牌的知識產權保護,有一天突然被告知自己的產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識產權,一臉蒙圈。保護知識產權應“內外結合”。對內,與核心員工簽署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明確約定員工任職期間開發產品、作品的知識產權歸屬于公司。對外,公司名稱、產品品牌、LOGO、App圖標等要為其注冊商標;開發的程序、應用可以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符合公司名稱或產品的字段可以注冊為國際通用域名……哪些知識產權需要優先、側重保護,哪些可以適當延后保護,根據公司實際需求來規劃。
一個企業從孕育到誕生,再到成長,會面臨很多法律的抉擇,創業路上,除了需要一顆勇往直前的心,還需要擁有一個優質的法律風險防控團隊來為經營保駕護航,在最大限度內,將風險防患于未然,增加企業的隱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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