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法律法規 - @全體小規模納稅人!你們想要的階段性「稅收優惠政策」來了!
發表于:2020-03-16閱讀量:(1566)
在2月的最后兩天,一則消息刷爆了各大企業負責人的朋友圈。
其中涉及稅收內容也成了大家關注的重點!
是國家稅務總局連發了兩個增值稅文件,快速制定出了一系列減免細則,明確了可以享受減免優惠的對象、需要符合的條件、具體如何享受等稅收征管問題。
2月28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出《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13號公告”)
2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5號公告”)
公司能否享受這一優惠政策,也成為了企業負責人都想知道的問題。
01 哪些對象可以享受這一優惠政策?
適用對象為所有的小規模納稅人。
雖然政策的文件名都是關于個體工商戶的稅收減免政策,但是根據公告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本次減免的適用對象實際是所有的小規模納稅人,并不僅限于個體工商戶,而是包含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所有組織形式的企業。
02 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
注意“一個標準,兩個不能”!
即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并且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三大對象(銷項、進項和應納稅額);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
特別提醒!這里的一年不是指公歷年度,而是指連續12個月或者連續4個季度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法律來源: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3號)
03 從什么時候開始適用?
公告中進一步對減免享受的時間作了說明,要求是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的,可以適用免征減征的優惠。
簡單的來說,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按照開具發票、收訖銷售款項和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三者誰先的原則確定。
如果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2月29日以前,適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按照3%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特別提醒:為確保納稅人能開具出1%征收率的增值稅發票,納稅人需要及時在線登錄開票軟件完成系統自動升級,未升級前不要開票!
開票時,要根據政策規定,準確選擇適用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升級過程中若是有問題可以聯系相應的稅控服務單位。
04 優惠政策中提到的個人所得稅?
“5號公告”中的第六條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點,免預征個人所得稅的對象范圍不同。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境內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代開貨物運輸服務增值稅發票時,暫不預征個人所得稅;對其他地區的上述納稅人統一按代開發票金額的0.5%預征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這里免預征針對的業務只限于代開貨物運輸服務增值稅發票。
最后,要注意的是,對于3月納稅申報期限又出新通知啦??
3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20〕37號):
一、在全國范圍內將納稅申報期限由3月16日延長至3月23日;對3月23日仍處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的地區,可再適當延長納稅申報期限,由省稅務局依法按規定明確適用范圍和截止日期。
二、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這個時間節點各企業的負責人也要記清楚了!
疫情期間,國家針對企業出臺了很多優惠政策,助力企業盡快復工復產,不享受上述針對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政策的企業也別失落,多多關注國家在疫情期間出臺的各項優惠政策,總會有一個適合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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