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勞動人事 -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照什么標準支付
發表于:2013-05-07閱讀量:(3882)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咨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照什么標準支付?
律師解答: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 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相關法律知識: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1)有固定期限,即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 勞動合同期限在年以上1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易法通為您提供專業的代寫勞動合同服務。
轉載自: http://news.9ask.cn/ldjf/laodonghetong/htjc/201204/1671316.shtml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