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勞動人事 - 未在法定時限內申報工傷,還能否獲得賠償?
發表于:2012-12-11閱讀量:(5045)
生活中大家身邊是不見經常會有拖延癥的晚期患者呢?明明一件事一天可以做完,結果要拖一個星期,小編今天要跟大家說的就是拖延癥帶來的法律問題。
在法律關系中,時間是一個很重要的節點,很多時候,你晚了幾個小時,有可能就會喪失某一權利或者需要承擔某一義務。
胡霍先生為某公司員工,其工作時手被軋傷,被診斷為“右食指擠壓傷、開放性骨折”,該公司未自受傷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胡霍也未自受傷之日起1年內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了法定的申請時限,胡霍還能否獲得賠償呢?
根據法律的規定,胡霍先生是依然可以獲得賠償的。
首先,胡霍先生是在上班過程中,為完成自己的工作而受的傷,也就是平常所說的工傷,符合法律規定的獲得工傷賠償的情況。
上班時候受傷了有人管,那我上下班受的傷哩?→→《上下班途中受傷是否能被認定為工傷?》
其次,雖然法律規定要自受傷之日起一年提起工傷認定的申請,但這只是一種行政程序認定,而向法院起訴要求獲得工傷賠償的權利,是司法權中的訴權,并不會因行政程序的缺失而喪失。
而且,向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是為了督促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盡早申請工傷認定,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更好的得到的保護,而非超過時限剝奪勞動者享受工傷待遇的權限。 超時限申請也并不代表該傷不是工傷。
不知道怎么申請工傷的快來收藏我啦:《如何認定工傷?》
最后,勞動者享受勞動保護和因工傷而享受工傷待遇是《憲法》規定的權利,是每個勞動者享受的基本權利,不會因為行政程序的缺失而被剝奪。
因此在工傷職工主張工傷待遇的訴訟請求下,應當由用人單位另行賠付受傷職工應當享受工傷待遇的各項費用。
所以,小伙伴們工作受了傷一定要去找用人單位買單。各位拖延癥患者也要受了工傷也要盡早去申請工傷鑒定哦,畢竟,錢早點進自己的錢包才會心安嘛。
對拖延癌小編只能做到這了:《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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