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債權債務 - 借款人找不到了怎么辦?
發表于:2015-01-02閱讀量:(4330)
私人借錢,借出容易還回難,更有甚者借錢之后玩失蹤,出借人找不到借款人,這種情況下出借人可直接到法院起訴。如出借人能證明借貸關系存在,法院受理后確認借貸關系明確的,可缺席判決,并對其財產執行追償債務。
對于已婚的借款人,出借人可在下列兩種情況時要求“夫(妻)債妻(夫)還”:
1、夫妻一方以自己名義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借款;
2、婚前一方借款購置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所負借款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但下列情況下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配偶償還借款:
1、借款人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債務;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立從事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的經營活動所負債務;4、一方因賭博、吸毒等非法行為所負債務;5、一方對外舉債數額明顯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且債權人未能證明其有理由相信該借款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可認定為一方個人債務;6、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對于未婚借款人,如出借人能證明其父母家中有其財產,可向法院起訴并申請執行。
本文版權歸易法通所有,轉載時請注明出處,必須保留網站名稱、網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隨意刪改文章任何內容,否則我公司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