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于:2015-11-05閱讀量:(3453)
雖然涉外結婚成為一個普遍現象,但是很多人對于涉外婚姻登記的規定還是不甚清楚。它需要的材料有哪些?需要經過什么程序呢?不同的身份是不是有什么不同的要求?
涉外婚姻登記需要準備的材料
1、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2、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別拿缺了,來回好幾趟 → 《辦理涉外結婚登記應該提交哪些證件?》
3、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涉外的結婚登記要走對地方哦 → 《涉外結婚去哪兒辦?》
涉外婚姻登記的程序
1、涉外結婚登記辦理審批手續的3大步驟
(1)申請
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上述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后,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①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
②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③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3)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并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審批詳情這里這里看 → 《涉外結婚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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