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訴訟事務 - 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怎么辦
發表于:2016-01-14閱讀量:(17065)
再過不久,就是回家過年的日子。
有官司,要么快點結束要么明年開始。
但是最擔心的,就是明年才安排開庭,
被告卻逃之夭夭不到場。
打官司被告不出庭可怎么辦?!
打官司需要原告、被告雙方到庭之后才能對案件事實進行審理,在查清楚之后進行判決。但在實踐中有的被告到了開庭時間卻不出庭,那么此時就無法對案件情況查明,該怎么辦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如何解決吧。
一、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怎么辦
如果被告已經簽收法院傳票的,被告缺席不影響法院審理,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不簽收傳票或者被告無法尋找的,法院可以在報紙或法院公告欄張貼公告送達,到期后視為被告已簽收。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于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并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
BUT
溫馨提示:
缺席審判只能適用于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是不能缺席審判的。
二、原告打官司可以在什么情況下撤訴
撤訴在第一審程序和第二審程序中都可能發生。
在第一審程序中有原告的撤回起訴,在第二審程序中有上訴人的撤回上訴。
撤訴有申請撤訴和按撤訴處理兩種。
申請撤訴是指原告(包括上訴人,下同)向人民法院申請撤回自己的起訴或上訴,這是他對于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并要求對此作出裁判的訴訟權利的處分行為。
申請撤訴應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撤訴是原告行使訴訟權利的體現,應當由原告決定是否提出申請。起訴是原告的訴訟行為,撤訴也應是原告的訴訟行為。被告除提起反訴外,不得為撤訴行為。原告是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撤訴。
訴訟代理人申請撤訴時,必須經原告特別授權。撤訴是原告訴訟權利的體現,因此撤訴必須出于原告自愿。
2、撤訴應由原告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原告撤訴,必須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申請可以是書面申請,也可以是口頭申請。
對于口頭申請,人民法院應記入庭審筆錄,并由原告簽名或蓋章。這是人民法院作出是否準許撤訴裁定的根據。
3、撤訴申請必須在訴訟程序開始之后,人民法院宣告判決之前提出。從起訴到法院宣判之前這段時間,原告可以隨時申請撤訴,而法院的判決一經公開宣告,就喪失了申請撤訴的權利。法院宣判后,只有通過法定程序才能改變判決。這時,不能再去申請撤訴。
原告申請撤訴,應當由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作出準許或不準許的裁定。
原告提出撤訴申請后,并不立即產生終結訴訟的效力。
人民法院必須對撤訴內容進行審查。
的內容是看原告撤訴是否合法,并作出是否準許撤訴的裁定。
撤訴是原告對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的處分,但是否準許撤訴,決定權在人民法院。
凌亂復雜嗎?
關于在什么情況下準許撤訴,什么情況下不準許撤訴,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但是,撤訴終究是當事人的一種訴訟權利,是基于處分原則產生的,因此,只要是合法的撤訴,都應當準許,不應當任意限制當事人行使撤訴權利。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易法通免費為您提供咨詢服務。
其他關于打官司的事
《起訴前的準備》
本文版權歸易法通所有,轉載時請注明出處,必須保留網站名稱、網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隨意刪改文章任何內容,否則我公司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