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創業經營 - 股東再小,也好好保護自己!
發表于:2019-01-11閱讀量:(6015)
小股東作為公司的組成部分,股東權利容易被忽視甚至剝奪,也會陷入困境狀態。雖然我國法律規定了小股東的權利,但還是存在遭遇大股東或控股股東的壓制排擠的情況。那么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有哪些?當小股東權利受侵害時又該如何救濟呢?下面,我們來一起看看:
一、哪些小股東的權利受到法律保護?
1、股東知情權
股東的一項基本權利,是行使其他股東權利的前提和基礎。因為股東要參加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其前提是必須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相關信息。《公司法》第33條和第97條規定了股東享有的知情權,但是相關規定并不詳細明確,實踐中的可操作性較差。《公司法司法解釋四》在《公司法》的基礎之上,強調了“公司章程規定”對于股東知情權的重要性,不僅可以通過公司章程擴大查詢范圍,也可以豐富查詢手段。
2、參與決策權
小股東參與公司的運營決策,主要是通過參加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參與公司重大事務的決策以及選舉董事、監事來行使的。《公司法》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該條規定是指每一個股東,都依法平等享有上述權利,其有效遏制了大股東利用其在公司中占據著支配性地位,剝奪中小股東合法的資產收益權、決策權和選擇管理者權。
3、累計投票制
在《公司法》第105條有規定,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計投票制。所謂累計投票制,是指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實行累計投票制,其目的是增加中小股東選舉董事、監事的話語權,選出能夠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董事、監事,打破大股東利用其股份優勢對表決的控制。
4、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
對于小股東來說,在公司中自己的訴求得不到申張,權利得不到保護,投資的目的就無法實現,退出公司只能是最后的選擇了。《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了股東的股權回購請求權,當出現該條規定的情形時,股東可以按照規定請求公司回購其股權,從而退出公司。
二、小股東權利受侵害如何救濟?
雖然在上文了解了小股東的權利,但是最重要的是,這些權利受到侵害時的救濟方式。
1、對于以上我們所說的小股東的權利,首先我們建議在公司章程中明確小股東的權利。
比如在公司章程中設置關于這樣的條款:除《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可享有的權利外,公司的任何股東都有權查閱、復制如下資料,其他股東以及目標公司應當無條件予以配合:
(1)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結束后的5日內,獲得股東會、董事會以及監事會的會議記錄。
(2)每個會計年度開始前的15日之前,獲得該年度經營計劃(其中應當包括每月的財務預算。
(3)規定公司利潤連續兩年低于_____%(或者公司連續三年未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___可以要求股東___受讓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權,受讓價格為經股東___確認的會計師事務所經審計的公司凈資產乘以回購的股權數等條款來保護小股東的權利。
2、小股東也可以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
對于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小股東自身的利益受到損害,基于自益權,可以起訴相關人員,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對于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述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時,中小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