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勞動人事 - 怎么樣才算工傷?法律規定,這三種法定情形視同工傷!
發表于:2019-08-13閱讀量:(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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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種工傷認定的法定情形
3 種視同工傷的情形
2 個容易被大家忽略的工傷案例
01 工傷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主要有兩種,一個是應當認定為工傷,另一個是視同工傷。
一、認定工傷的七種法定情形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 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視同工傷的三種法定情形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三種: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02 案例分析
相關的法律法規雖然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但在理解上還是存在一定難度。接下來,小編就通過兩個小案例,給大家介紹兩種容易被大家忽略的工傷認定情形。
案例一:
小張是一家醫療器械公司的業務員,某次出差后便杳無音信,三個月過去了,公司和家屬通過各種手段還都聯系不到他。
他的妻子認為,小張是因為出差才會失蹤的,現在他們孤兒寡母的都沒有收入了,公司還是要把小盧每個月的工資發給他們的。
那么小張妻子的這種要求,公司是否要答應呢?
小張妻子的這種要求,其實是非常合法的。公司理應將這三個月的工資一分不差的打到小張的工資卡上。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一條對這種情形有過明確的規定,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易法通提醒: 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可能發生的比較少,所以大部分人對這個條款不是很熟悉,而且若是案例二的小張被法院宣告死亡,公司還要按照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哦。
案例二:
盧小姐是一家公司的財務主管,最近她正準備考駕照,但是駕照還沒拿到手。
有一天她覺得上班快來不及,于是她想著自己也差不多會開車了,就開著她爸爸的車上路了。但是在上班途中盧小姐還是因為駕車不熟練發生了車禍,造成全身多處骨折。
事后,她要求公司按照工傷規定報銷其在住院期間的費用,但是遭到了公司的拒絕。
那么對于盧小姐的這個行為,是否會被認定為工傷呢?
無證駕駛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
而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無證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是否認定工傷問題的復函》中關于這一點有過明確的規定,對于因無證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
易法通友情提醒: 雖然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但是也需要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來分析哦。
法律對于工傷的認定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在生活中有些關于工傷認定問題還是比較復雜,不易分析。因此關于職工是否屬于工傷,還是要跟根據具體的事件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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