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勞動人事 - 安排員工居家辦公,謹防這6大用工風險,不吃虧!(附有效應對方法)
發表于:2020-03-16閱讀量:(2968)
目前,已經有很多企業開始復工,但仍有部分企業因為考慮到疫情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影響,繼續選擇讓員工在家辦公。
這樣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員工被居家隔離與企業需要正常經營的矛盾。
但,作為企業主,在家辦公有這幾個風險點,你也一定要知道!
01 居家辦公的用工風險
一、企業安排員工在家辦公,可以適度降薪?
首先,這里我們要明確一個概念,在家辦公,也是辦公,勞動者也提供了勞動,從原則上來講,企業安排員工在家辦公,應該正常支付員工工資。
但是,有些單位薪資構成中含有績效工資,在家辦公效率降低,一些例如出外勤等工作無法完成,單位根據績效考核制度核算績效工資(適度降低)合理合法。
其次,因為疫情影響,企業可能會面臨一些困境,向員工說明情況,員工自愿協商一致降薪,法律層面是允許的。
但這種協商需員工簽字確認,強制通知決定員工集體降薪,是不合法的。
二、員工表示在家辦公時間超過8個小時,企業是否有需要支付加班費的風險?
在家辦公超時工作能否算加班?這個不好說。
一是超時工作是否是單位要求的;
二是不好確定加了多長時間班。除非單位派的活確實在8小時內干不完,單位要求超時干完,雙方能就此達成共識才能談加班費。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標準支付工資。”
“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是個關鍵的節點。
如果單位安排工作,不是特別急,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員工自行調整就可以完成的,則不可以主張加班費;
如果單位臨時、著急安排、限期交付的工作,肯定要占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時間的,就可以主張。
如今,很多公司都實行了加班審批制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九條規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后果。”
員工要保留相關證據,例如短信通知、郵件通知、聊天記錄等,不過,最終是否認定加班,還要充分結合單位派發工作的時間、量和交出工作成果的期限等因素。
三、員工在家辦公,如果企業要求員工發送定位進行打卡,是否有侵犯員工隱私權的風險?
有這個可能。
要知道個人定位信息,往往包含了個人習慣及個人生活隱私等諸如此類事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明確規定,“行蹤軌跡”屬于“公民個人信息”,員工的精確定位信息屬于隱私權范圍。
但是可以出于特殊的目的收集該等信息未必必然會構成侵權,可采用以下方式獲得豁免,例如:由勞動者書面確認并同意使用定位系統進行考勤;同時保證非工作時間不對勞動者進行定位;妥善保管相關信息,嚴防信息數據泄露等。
如果員工不愿提供定位,也可以明示拒絕企業的相關要求,并與企業協商通過其他方式進行管理。
四、員工在家辦公期間,可以進行兼職嗎?
如果員工與企業之間的勞動合同中對于兼職沒有進行約定,員工可以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進行兼職。
但需要注意的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員工在家辦公期間進行兼職,還是存在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風險。
五、在家辦公期間發生人身傷害,是否能認定為工傷?
在家辦公的工傷認定,應視具體情形作出。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工傷認定需要根據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等方面進行綜合認定。若企業要求員工在家辦公,則員工家庭住所可以視為法律意義上的“工作場所”。而在此期間遭受的人身傷害若與工作時間、工作原因等有關,則應當依法認定為工傷。
但應該注意的是,此類情形的工傷認定需要員工承擔較高的舉證責任,員工需要證明遭受的身體傷害與履行職責之間是否存在必然聯系,以及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等,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一定困難。
因此還是建議員工在家工作過程中做好與企業的溝通工作,并保存好工作時的有關證據,如郵件、聊天記錄等。
六、企業要求員工在家辦公的同時,該如何保護商業秘密?
有的企業有“外網”和“內網”之分,有的企業不允許員工使用個人優盤拷貝單位資料......
如何要求員工在居家辦公期間確保網絡安全,對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知識產權等至關重要,而這也是企業要求員工在家辦公,需要思考的一個問題。
因此,還是建議企業:
1. 針對在家辦公的員工,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強化員工保密意識和保密義務;
2. 針對在家辦公員工設立信息權限,對不同級別的保密信息進行不同級別的保密管理,保證最核心的信息不被外泄;
3. 盡量采取安全的數據傳輸方式和使用環境,比如公司內部社交軟件,以防信息外泄。
02 具體應對措施
在這要提醒各大企業主們,若是已經與員工協商好在家辦公,一定不要漏了以下幾點操作!
1、保留雙方協商居家辦公的資料,例如往來郵件、微信聊天記錄、短信記錄、員工簽字認可的居家辦公協議等;
2、明確居家辦公的期間或結束居家辦公的條件,避免具備到企業上班條件時,員工仍然要求居家辦公;
3、鑒于辦公場所、網絡環境的變化,企業應當注意通過技術手段或者提醒員工,注意防止商業秘密泄露;
4、工作考核事宜,建議通過日報的方式進行考核管理,這樣可以管控工作過程和工作結果;
5、居家辦公的工傷問題,企業、員工依法向社保機關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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