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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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大學畢業后,去培訓機構培訓,學費是貸款(中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后來還款有一個月逾期有10天左右。前段時間貸款買房,才發現信征中心有我逾期還款記錄,導致房貸沒下來。而在之前貸款簽合同時沒人跟我說逾期還款的相關事情,合同上有幾千字,我當時只是粗略的看了一下,也沒看到相關內容(合同已經不見了),也有可能看漏了,我之前都以為只要逾期不超過多少天,只會算利息而已,不會影響個人信用。請問哪一方的責任更大?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首先,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注意關于合同重要事項的一些規定,如果由于您的疏忽而導致的現在的情況,那么很可能需要您自己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其次,如果您簽訂合同的時候,對方沒有做到提醒的義務,一般來說,對方會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哪一方的責任更大,需要綜合整個案情來看。
根據相關規定,若持卡人在銀行容時寬限的時間之后還款,應立即上交一份“非惡意逾期證明”給銀行,申請撤銷逾期記錄。
合同作為保障雙方當事人權利與義務的重要法律文書,建議您再簽訂任何合同,都要仔細瀏覽內容,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并應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