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其他文章 - 假離婚避二手房交易20%個稅,是否靠譜?
發表于:2013-04-08閱讀量:(3669)
案情:
面對國家新出的國五條政策,個人售二手房將按差價20%繳納個稅的新政,網友們在網上紛紛曬出“避稅”方式:“第一步,上家離婚,準備出售的房產歸于上家男;第二步,下家離婚,房產歸于下家男(如果有房產的話);第三步,上家男攜房產和下家女結婚,房產共有;第四步,上家男和下家女離婚,房產歸下家女;第五步,各自復婚!”請問:該方式是否靠譜?
解答:
假離婚避二手房交易20%個稅,是很不靠譜的行為,存在很大的風險:
風險一:賠了夫人
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雙方為各種目的而離婚,其離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實存在,受法律保護。夫妻雙方一旦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后,婚姻關系就已解除,再無夫妻間的權利義務可言。是否復婚,均由當事雙方自愿決定。如果在假離婚期間一方變心,另一方不可能以當時意思表示虛假提出反對。到時如果假戲真做,后悔晚矣。
風險二:又折兵
為消除房產記錄,假離婚雙方往往會協議將房產、錢財劃歸一方所有。因另一方當事人往往無法舉證否定協議的效力,在離婚后,擁有財產的一方變心或將財產出賣,另一方無法要求償還、索賠。
此外,根據法律的規定,在離婚后復婚,結婚前雙方各自擁有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擁有房產的一方不同意變更登記,另一方只能吃啞巴虧。
風險三:丟了信譽
也許有的夫妻會想到在離婚時寫上另一份協議,來規避以上變故。但如果將這份協議拿出,正好佐證了為規避政策假離婚的行為。這種方式,在法律上不受保護。一旦有關部門發現購房人是假離婚,享有的一套房優惠將取消,仍按相關貸款政策執行。這樣,購房者不僅要補齊欠繳費用,還會在信用上大打折扣,沒準銀行就不批準貸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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