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其他文章 - 新消法,商家新添七大 “緊箍咒”
發表于:2014-03-14閱讀量:(2683)
明天就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同時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正式生效實施,這部法律對商家新添了哪些“緊箍咒”呢?小編為您一一解析!
緊箍咒一:商家隨意發布營銷廣告的日子“一去不復返”
新消法明確規定,商家不得隨意泄露買方的個人信息;且未經買方同意,商家不得隨意向其發布營銷廣告。因此,商家隨意發放營銷廣告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小編提醒廣大商家千萬不要別踩“雷區”哦,否則將會被追責。
緊箍咒二:“后悔權”制度
新消法確立了“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消費者退貨的自由權進一步加大,商家盡量做到“質優、態度好”,否則消費者在可能會利用“后悔權”這把利刀,到時候只有“后悔莫及”。
緊箍咒三:假一賠三
新消法規定,買家在網購中遇到商品摻假、以次充好的情況可以要求賣方賠償原價的三倍!可見,商家應該提高商品、服務質量,千萬別制假售假,否則極有可能“傾家蕩產”。
緊箍咒四:電商平臺的連帶責任
新消法規定,如果電商平臺不提供商家相信息,消費者可以直接找電商平臺索賠,電商平臺自視清高,把責任撇得一干二凈的逍遙日子再也不會有了。
緊箍咒五:進一步講強化“媒體、明星”的責任
新消法規定,網購出現問題不僅可以向商家要求賠償,還可以向代言明星索賠。媒體和明星“只數錢、不擔責”的時代已經成為過去式了。
緊箍咒六:重要條款需醒目提示,不得避重就輕
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需醒目提醒,商家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強行交易規避責任,否則將視為無效。
緊箍咒七:舉證責任倒置、耐用商品經營者需“自證清白”
對“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在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經營者需自我證明商品不存在質量問題。
各位,你“中招”了嗎?小編在此特別提醒廣大商家,在“緊箍咒”施法前夜,做好自檢,增強免疫力!
本文版權歸易法通所有,轉載時請注明出處,必須保留網站名稱、網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隨意刪改文章任何內容,否則我公司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