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勞動人事 - 勞動合同終止注意事項
發表于:2015-02-06閱讀量:(3176)
一、合同終止時間應明確
明確合同終止時間是為了日后續簽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做準備,以免因管理疏忽使公司付出不必要的“代通知金”和“經濟補償金”。員工入職時,企業應及時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寫明員工入職時間和合同起始、終止時間,避免合同到期后支付員工補償金或者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企業要支付補償金的情況↓↓↓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
二、企業須盡到告知義務
勞動合同到期之前,企業應當及時通知勞動者是否續簽。根據規定,勞動合同到期,除非企業維持或提高待遇,員工不同意續簽,否則企業就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員工不同意續簽合同卻還來單位上班,企業最好及時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續簽勞動合同。
當然,履行告知義務也是有技巧和方法的↓ ↓
三、增加“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意向書”
企業在合同到期前的至少一個半月,向勞動者發放“續訂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意向書”,告知員工合同即將到期,詢問其是否愿意繼續留在公司。如果員工在意向書上選擇了“終止”,那么企業就可以提前30天通知員工,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終止合集:
終止條件→→《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有哪些?》
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是否即行終止?》
違法終止→→《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未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會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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