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其他文章 - 男子房產證在開發商名下被抵押,他該如何維權?
發表于:2015-03-17閱讀量:(4589)
竇先生和四川博雅思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天域青城”房屋買賣合同,里面清楚地標明房屋交付時間。然而,房地產開發商不僅沒有在約定時間內將房產證交給業主,還將包括竇先生的房產在內的多套房屋都抵押出去了。
1、何為房產證?
房產證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已從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包括集體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權等在內的10類不動產將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統一登記。雖然新型的不動產權證開始實施,但是現行的房產證依法有效。
2、我國房屋產權證對購房人的保護
(1)保障房屋權利人依法對自己的房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而這種權利只有在權利人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了產權登記并領取了房屋產權證書之后才正式生效,受國家、法律保護。
(2)維護房地產市場交易買賣雙方的權利。房地產買賣雙方的交易實質是房地產產權的有價轉移,房地產市場交易行為是建立在明晰的產權的基礎之上的,買賣、交換、置換、租賃和抵押等,都要求以明晰的產權關系和合法的產權證書作為保證。
(3) 處理民事法律糾紛的有效依據。現在的房改、舊城改造、房屋拆遷和民事法律活動的分家析產、繼承、贈與、權屬糾紛調處以及日常生活、工作、學習等,無一不以完善的產權登記簿制度和發證制度作為依據來保護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3、開發商私自抵押房產引發的問題
開發商為籌集資金已將國有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給銀行,而開發商未經抵押權人同意銷售該土地上的商品房,一旦開發商不能及時償還工程貸款,必然影響到購房者取得房屋產權證。
4、房屋被開發商抵押,如何維權?
開發商與竇先生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后,又將房屋賣給第三人(開發商的法定代表人肖某),肖某取得了房屋產權證,導致竇先生不能隨意買賣自己的房屋,那么竇先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要求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5、購房中應注意的細節
(1)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消費者要督促開發商在30日內在房管局辦理完備案手續,避免開發商一房多賣,保護自己的購房權益。
(2)注意證據的收集。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注意收集開發商宣傳冊、視頻、樣板房照片以及小區的規劃圖,這些都可以作為日后維權的證據。
(3)在購買房屋之前,消費者一定要充分了解樓盤情況,對已經預售了的房屋,可到當地房地產相關部門查詢,以確認自己看中的房子沒有進行二次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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