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其他文章 - 3.15消費者權益日——對侵權行為零容忍!
發表于:2019-03-15閱讀量:(3791)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無論你從事什么樣的工作,什么樣的職業,我們都有一個共同的身份——消費者。每年的大型打假維權現場,大家都比較關注,今天我們就來一起看看法律規定的消費者具有哪些權益?如果權益受到了侵害又該如何維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權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擁有的權益有:
1、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2、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3、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5、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的權利。
7、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
9、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總結起來,消費者主要有9大權益,即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結社權、獲得知識權、受尊重權、監督權。當我們這幾大權益遭到侵害時,記得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砸暈侵權者!
常見的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一些常見的現象正在損害消費者的權益,這些‘霸王條款”你遇到過嗎?
比如:
1、在購物的時候,出現:“特價商品,概不退換”;“未在規定時期內支付尾款,預付訂金不予退還”;“本商場擁有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金銀飾品概不退換”;“買一贈一,對贈品不實行三包”;“購物后保安查驗小票并蓋章”等。
2、去吃飯或者去KTV、影院等場合的時候,他們對你說:“進飯店禁止自帶酒水”;“進電影院禁止自帶食品包間最低消費XXX元”;“消毒餐具另收費”;“消毒餐具工本費一元;“減少訂席數須提前十五天告知,否則按原訂席數全額收費”;“請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丟失本店概不負責”等。
3、在旅游的時候遇到:“機票改簽費70%,退票費80%”“本社對行程和報價保留解釋權”;“行程變更,恕不通知”;“與旅行社簽署保密協議”;“旅行中因不可抗力產生的費用,游客自理”;“本酒店只提供車輛停放,產生損失概不負責”等。
4、還有一些其他的場合:婚紗攝影:“訂金本公司一律不退”;留學服務機構:“在任何情況,下不予退還已收費用”;健身俱樂部:“只有辦理移民或死亡方可退卡”;“更衣柜內如有遺留物品將被視為遺棄物品,不予保留”;預付款消費卡:“本店對該 卡有修改權和終止使用權”等。
日常維權具體措施
如果你的消費者權益受到侵犯,可以撥打12315熱線投訴或到消費者協會投訴網站進行投訴。若是這兩個途徑依然解決不了你的問題,那么你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當然,在日常購物過程中,我們也要注意保留相關的證據,比如:
1、購物小票、保修單、發票、紙質或電子版合同。
2、錄音、錄像。
3、網購交易記錄、聊天記錄、網頁公正保存等。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