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其他文章 - 微商有道,千萬不要觸碰法律的底線!
發表于:2019-03-28閱讀量:(2856)
對于“微商”相信很多人都不會陌生,他們在微信朋友圈里賣不同種類的產品,每天基本在刷屏各種產品以及毒雞湯........但是“微商”在朋友圈里賣這些產品行為真的都是合法合規的嗎?答案是否定的,有些銷售行為甚至觸犯了刑法。因此,在此提醒做微商的朋友們,不要錢沒有賺多少,卻把自己搭進去。那么銷售、代理哪些產品是絕對禁止的呢?
微信禁止代購醫療物品
日前 ,江西省西湖區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依法對擅自銷售美瞳的網店店主盛某提起公訴。原來自2015年盛某在未取得相關資質的條件下,在淘寶網店“海外代購超市”購進美瞳產品,并在網絡平臺對外銷售,非法獲利1萬多。
盛某的行為觸犯了我國對醫療器械產品銷售的相關規定,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開辦第一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開辦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并發給《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根據該條例,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經營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的,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經營的產品和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或追究刑事責任。而美瞳屬于屬于醫療器械產品,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在獲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后方可開展銷售。
微信禁止銷售美容針劑產品
江湖上流傳著這么一句話:女人和孩子的錢最好賺!這話仔細分析來也是有道理的,畢竟實踐證明一切。在朋友圈賣的最好的產品應該要數各種美容產品了吧!然而從事微商行業的朋友們也要注意了:一般你們在微信朋友圈賣美容針劑,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針等屬于藥物受到監管,其中絕大部分產品沒有經過食藥監總局批準,未經批注的藥物在國內市場上流通,一般被認定為假藥,在明知銷售的藥品并未取得國家藥監部門許可的情況下,仍向他人銷售并注射藥物的情況,將有可能構成銷售假藥罪,在不明知是假藥的情況下進行代理銷售,也涉嫌非法經營罪。
微信禁止銷售煙草
吸煙有害身體健康,而未經許可銷售煙草也是不被法律允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規定: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規定:從事煙草專賣品的生產、批發、零售業務,以及經營煙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和經營外國煙草制品購銷業務的,必須依照《煙草專賣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煙草專賣許可證。
因此,在微信上擅自出售煙草專賣品等行為,屬于違法行為,煙草專賣局有權依法進行查處。而且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煙草專賣局依照《行政處罰法》和《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在這里我們要提醒各位:微商有道,千萬不要觸碰法律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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