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債權債務 - 借條居然還能賣錢?閑魚上的這波操作很厲害,但可能是“新型陷阱”!
發表于:2019-08-01閱讀量:(3133)
前幾天,小伙伴偷偷地跑來說,竟然有人在某魚上賣借條!
小編不相信,朋友還發來截圖,讓我眼見為實。小編第一反應就是“居然還有這種操作”
朋友還說,某魚還真有不少人在賣借條,而且賣家原因描述大致相同,多為“沒精力要賬”“急需用錢”不得已才低價轉讓借條。
有的是手寫的借條、借據或者該有簽名章的借款協議,有的是法院的民事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還有簡單直接的轉賬記錄或出借記錄截圖。
待小編想一探究竟時,在某魚的整頓下, 平臺上已經無法搜索到借條買賣的相關信息了。
不過,可能還有很多我們不知道的地方,有著各種各樣的借條被作為商品進行銷售。
這種借條買賣的行為合法嗎?有法律風險嗎?
現在小編就來給大家好好分析一下這個借條轉讓的行為。
01 借條轉讓是否有效:
有人認為這個借條轉讓的行為肯定是無效的,但是易法君去認真的研究了一下,發現還真不能這樣說,因為還是存在有效的情況的。
那如果這個借條轉讓有效的話,我們就都可以拿去買了嗎?那也不是這樣的,畢竟這種轉讓借條的行為還是充滿了風險。
于借條轉讓的合法性,易法君在那么多的法條中還是找到了相關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九條有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同時,《合同法》第八十條也規定了,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轉賣借條的行為就是對于債權的轉讓,因此只要不屬于不得轉讓的情形且轉讓前將這個轉讓的事實提前通知債務人,這個轉讓行為就是有效的。
雖然這種轉讓行為在法理上可行,但易法君還是不支持大家去買這種借條,畢竟是真的有很大的風險。
02 存在的風險:
一、借條的真實性問題
雖然只隔著一條網線,但是我們也沒有辦法確認這借條的真假,有可能是偽造的,或者也有可能借款人已經償還了全部借款,只是忘記把這個借條拿回去銷毀了。
在不存在真實債務的情況下,我們肯定是要不回來這錢了。
二、難以要回借款
就算這個債務是真實存在的,而且就像賣方說的那樣,只是因為借款人不愿意還錢,在這種情形下,還是很難要回這借款的。
賣方能把判決書放到網上,說明已經經過訴訟程序還是要不到錢了,在這種情形下,除非你有能力去調查并找到足夠的證據去證明債務人轉移了財產,否則結果也仍然是無法實現債權。
在這里,易法君很認真的提醒大家,千萬別想著買回借條之后用非法手段去要錢,要不然真的可能會面臨牢獄之災的。
三、賣方的風險
沒有經過判決公然出售這種借條,上面可能都是借款人的個人信息,如果未經借款人同意,一般視為不同意披露,私自披露可能會侵犯借款人的隱私權,這種行為也是違法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若是這種行為被定性為委托討債,那么這討債過程中發生的責任很可能要由出賣這借條的人來承擔。
也許有一句話說的非常對,“你能想到的快速掙錢的方式都已經寫在刑法里了。”
所以,為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易法君還是建議有這種想法的小伙伴們且行且珍惜,最好還是別輕易去買賣這種借條了。
易法通友情提醒: 相比于將借條掛上二手閑置網上低價轉讓,還是簽訂帶有仲裁協議的借條會比較靠譜些。至少在對方逾期不還錢時,還可通過仲裁方式去解決債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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