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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地點:
二、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三、工程范圍:
1、承包范圍:室內各廳房的天、地、墻裝潢、門及門鎖等;約定的由乙方設計的室內各種柜、臺面、潔具、燈具等。
2、非承包范圍:
2-1、電器類:全場空調、電視、電腦、音箱、點歌系統、控制面板、頻閃、花燈、臺燈、落地燈;
2-2、家具類:沙發、軟包凳、KTV茶幾等可移動家具類;
2-3、裝飾類:全場裝飾畫、油畫、裝飾物、花草、紗幔、窗簾、擺件臺、裝飾柜、珠簾、雕像、字牌、臺牌、門牌、指示牌、消防指示牌等;
2-4、弱電系統類:全場呼叫系統、錄像監控系統、程控電話系統、網絡系統等;
2-5、現代消防系統及普消設施、清風系統、強排煙系統等;
2-6、強弱電布線類:主電源布線、中央空調電源布線、強排煙布線、清風布線、呼叫系統、監控系統、程控電話系統、閉路電視系統、網絡系統布線;
2-7、廚房設備設施及煙道;
2-8、用品類:酒店用品及設施設備、酒具果盤、煙缸等;
2-9、所有行政職能部門的報建、報檢及費用;
2-10、施工期間的用水、用電及費用;
2-11、其它約定項目:如防盜門、卷簾門、防護欄、防火門、電梯(電梯基礎設施)。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五、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1、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總日歷工期天數________天。
2、甲方要求乙方提前竣工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措施的費用,同時每提前一天支付乙方趕工費_______元。
六、工程款和報價單
工程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當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雙方指派人員
1、甲方指派______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甲方授權的其他事宜。
2、乙方指派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在乙方授權范圍內處理本工程相關事宜。
3、任何乙方更換指派代表,應當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第四條 甲方工作
1、開工三日前,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騰空房間,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對只能部分騰空房屋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
3、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間的水、電、氣及電訊設備,說明注意事項并承擔相應費用。
4、辦理施工所涉及的消防、環保、建委、稅收等各種申請、批準等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及稅費。
5、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定,負責處理因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鄰里關系。
6、負責保護好周圍的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7、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如確需折改原建筑結構、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2)在外墻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在室內鋪貼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墻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第五條 工程變更
1、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2、甲方私自與工地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延誤工期的,并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六條 材料供應
風險提示:對于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1、按照合同附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供應到現場,并事先通知乙方,雙方對所供應材料的數量及外觀進行共同驗收合格后使用。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與所供的材料明細表中的品種、規格、型號、品種、等級、質量、計量標準及數量相符,經甲方簽字認可后再行使用。
3、材料驗收合格的標準:
4、材料驗收質量異議:
如一方對對方提供的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的,檢測費用由其先行墊付;材料經檢測確實不合格的,檢測費用則最終由對方承擔。
第七條 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第八條 質量標準
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1、本工程執行的質量標準: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公共場合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在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應當申請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機構予以認定;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申請方墊付,并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工程驗收及質量保修期
1、工程驗收分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三部分:
(1)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應由甲、乙雙方及時辦理,以便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時間到現場視為驗收合格。
(2)竣工驗收:工程全部結束后,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后3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因故不能驗收,應在收到驗收通知后當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驗收合格簽字后,結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單即行生效。甲方另定的驗收時間不得超過竣工后7個工作日,否則視為承認工程產品竣工驗收合格。
2、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3、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或經營使用,如甲方擅自使用視同驗收合格,甲方不得以未在驗收資料上簽字認可為由拒絕乙方后期工程款項的收取,否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簽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單,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在收到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