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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人:
承包人: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作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范圍:
第二條 作業人員:
第三條 合同工期
風險提示:
明確約定好工程期限有利于保障工程進度,是保證工程正常進行的必要條件。另外,承包方如果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勞務發包方也可以據此要求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另外,在涉及工程工期的訴訟中,由于不同的原因所造成工期延誤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因此對于勞務發包方被支付勞務報酬的時間約定也會有所改變,在履行工程合同中,勞務發包方應當對可能出現工期延誤的情況要求專門制定制度作出書面認定,比如增加建設項目、增加工作量、提供原材料和其他條件的時間等方面的事項,以避免將來發生訴訟時無據可查。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為______天。
第四條 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2、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在確認的方式前劃"√"):
經過招投標確定或雖未經招投標程序,由承、發包雙方協商一致,確認:
()本合同價款為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
()以___年施工預算或____施工概算定額為依據。
()定額工以外發生的零星用工單價_______元/工日。(以實際發生,書面簽證資料為準)
第五條 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1、結算、決算資料: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圖或工程量清單,承包人依據上述書面資料按本合同條款編制的施工預算書。
(2)承包人根據發包人下達的施工任務書或現場負責人的指令,安排作業人員完成作業內容,并取得有效的書面簽證單據編制人工結算書。
(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結算資料及書面洽商變更、現場簽認資料等。
2、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決算:
(1)發包人應于每月____日對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給予核實、確認并共同履行書面結算手續。
(2)工程交工后_____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完整的決算資料,發包人在收到決算資料后28日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并辦理分包工程決算手續。
3、合同價款的支付:
(1)合同價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第六條 安全施工、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1、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2、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發包雙方應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作出書面記錄或拍照。
(2)按照有關規定,發包人承包人應分清責任,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七條 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相應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發包人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范、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人應在取得發包人書面認可后,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2、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發包人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后方可繼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由發包人予以經濟補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工期不順延,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后28日內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驗收,發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視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第八條 工期延誤
1、對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發包人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2、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施工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應于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復。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發包人逾期未答復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其承認此事實。
3、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約定可順延的工期)交工的,雙方約定。
第九條 文明施工
1、發包人、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2、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施工條件,如發包人不能提供現場食宿條件或雙方約定由承包人自行解決食宿的,由發包人按照標準予以補償。
第十條 材料機具供應
風險提示:對于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任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1、由承包人自備的工具須其自帶入現場,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防護用具由發包人采購并供應到施工現場(400米內)。
2、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發包人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材料、機具要與發包人共同清點,履行書面領、還手續,對借用的發包人的機具,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加強維修保養。
第十一條 發包人的權利及義務
1、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
2、負責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3、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4、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第十二條 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人對與其確定勞動關系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于18周歲,不得超過60周歲。
2、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于___%,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4、當發包人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承包人在不影響發包人生產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發包人出具書面通知,并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