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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訴人(本訴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被反訴人(本訴申請人):
住址:
聯系電話:
反訴請求:
請求裁決被反訴人賠償反訴人經濟損失×××元。
事實與理由:
被反訴人與反訴人勞動爭議一案貴委已經受理。2010年2月,反訴人與被反訴人商談,雙方口頭達成以下合作意愿:由被反訴人擔當反訴人成都分公司結構專業“專業負責人”職位,同時被反訴人必須將其注冊結構師的人事關系和證、章轉到反訴人公司,雙方才能依照《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由于被反訴人與***公司直至2011年12月31日仍具有勞動關系,而被反訴人也一直不愿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依照勞動法規的規定,反訴人不能與被反訴人簽訂勞動合同。被反訴人在擔任反訴人成都分公司的“專業負責人”期間,由于屢屢不服從公司安排,工作極其不負責任,造成反訴人設計圖紙嚴重錯誤,給反訴人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損失如下:1、被反訴人拒絕審查業主****圖紙,由于標高錯誤造成基礎的涉及深度比設計深度相差很大,極大地損害了反訴人的聲譽。2、2011年7月,被反訴人負責校對審核并發行*****設計,由于其沒能盡到崗位責任,沒有發現圖紙基礎上的鋼柱地腳螺栓定位錯誤就發行圖紙,發生索賠,并給反訴人的聲譽造成了極壞的影響。3、被反訴人負責*****工程的設計,但是驗收后發現結構圖紙與建筑設計方案及施工圖設計圖紙嚴重不符,因此發生工程索賠,業主要求重新設計,反訴人于2011年12月7日發出通知要求被反訴人整改,被反訴人至今未進行任何回復。初步估計此次設計事故給反訴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可達30萬元,且給反訴人的聲譽造成極壞的影響。在給反訴人造成損失后,被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