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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期滿雙方未再簽署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是否均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筆者認為應該區分不同的情形予以確定:
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滅,亦即勞動合同所確立的勞動關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而終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原有的權利和義務不復存在。
步入正式工作生涯之前所經歷的試用期,總會讓職場新人感覺有些不安,對相關的法律規定多些了解就多一份底氣。下面本文就將為您詳細介紹勞動法關于試用期規定的七大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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