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勞動人事 - 勞動合同試用期相關法律問題指引
發表于:2013-02-05閱讀量:(7337)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因處于試用期內而產生的勞動爭議已經越來越多,如試用期被辭退、試用期辭職是否交納違約金、試用期辭職應否賠償用人單位培訓費等。
一、勞動合同試用期的概念及期限規定
法律意義上的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
(一)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二)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不得超過一個月。(三)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行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四)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或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試用期適用于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工作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對工作崗位沒有發生變化的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
另外,除了企業員工試用期外,還有兩種試用期:
一是國家公務員的試用期,按照 《公務員法》的規定,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二是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試用期。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個月, 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但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被聘人員為大、中專應屆畢業生的,可延長至十二個月,該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
二、用人單位只約定試用期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
(一)存在的問題
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均口頭或以其他形式(如在入職登記表中注明,或只單獨簽訂試用合同)與勞動者約定三個月或六個月試用期,但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后用人單位認為試用合格,就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認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就解除勞動關系。
實則,用人單位的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在發生勞動爭議時往往會處于被動地位而導致敗訴。
(二)法律依據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根據該規定,我們可以知道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是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試用期存在于勞動合同期限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一說。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視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能否隨時辭退員工?因試用期隨意辭退員工的勞動爭議數量也逐漸增多,很多用人單位均存在一個錯誤的認識,認為在試用期內完全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其實不然。
法律如此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不能任性→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上述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法律問題
根據實踐中發生的試用期勞動爭議,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會涉及到如下法律問題:
(一)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是否有效?
?除以下兩種情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無效: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期限外。
?勞動者在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內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賠償用人單位的培訓費用?
1、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出資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注意:用人單位的出資是特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出資,如發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勞動合同期內。這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
(1)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2)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
(3)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果合同期滿,職工要求終止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o(≧v≦)o~~不夠…,還想了解更多。那點這里↓↓↓
易法通為您提供專業的代寫合同服務,專業代寫勞動合同。
本文版權歸易法通所有,轉載時請注明出處,必須保留網站名稱、網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隨意刪改文章任何內容,否則我公司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