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買賣租房 - 簽訂涉外廠房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發表于:2013-02-21閱讀量:(4109)
外方在簽訂廠房租賃合同,談判確定廠房租賃合同內容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 關于廠房租賃合同文本,因外方在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時,相關主管部門會要求外方進行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有的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為備案的方便,會強制要求雙方使用該主管機關推薦的文本,這時:
外方注意:→在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時,如果相關主管部門強制要求使用他們機關推薦的文本,之后自己要再訂立更詳細的補充協議。
2、 在簽訂廠房租賃合同前,通常由出租方提供合同文本,而很多租賃合同文本都是偏向于出租方的利益。因此,外方在簽訂廠房租賃合同前最好能夠掌握提供合同文本的主動權。即使由出租方提供,外方也應對廠房租賃合同文本作有利于承租方的切實可行的修改。
在這里:出租方=廠房包租婆
承租方=外方
→廠房包租婆提供的租賃合同文本,外方要認真審查并作有利于自己的可行的修改
3、 租賃物的詳細情況應約定明確:如承租面積、區分、建筑物表面材料等,最好將租賃物的圖紙作為廠房租賃合同的附件。有些租賃物是一個土地使用證或一個房屋所有權證下的一部分,因此需要將租賃物明確約定,否則在將來租用過程中容易產生糾紛。
更多詳情請看→《廠房租賃合同要明確》
4、 在廠房租賃合同中,最好明確約定承租方租用該租賃物的用途和訂立廠房租賃合同的目的。在將來雙方產生糾紛時,承租方更容易找到解除廠房租賃合同的依據。
→明確租賃廠房的用途和訂立租賃合同的目的,解決糾紛更容易~
5、 外商投資企業需要考慮在將來使用租賃物時可能涉及與廠房租賃合同出租方或者其他第三方共用設施、場地或道路等部分,因此,雙方最好在廠房租賃合同里明確約定該項權利的行使條件等詳細內容。
特別注意:共用部分行使條件約定明確,以防糾紛不斷~
6、外商投資企業通常在還沒有成立項目時,就簽訂廠房租賃合同,此時都是由外國企業或者自然人簽訂。因此,外方會考慮,將來可能為某種原因,變更承租方或者進行轉租。但是,大部分廠房租賃合同都約定“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禁止轉租房屋、轉讓合同”。
因此,外方簽訂租賃合同時,就要爭取轉租、轉讓權,以免將來處于不利地位。
小編帶你看重點 → 簽訂合同時,外方要爭取轉租、轉讓權,以備不時之需。
外方在簽訂廠房租賃合同前需要考慮很多因素,稍有不慎,很容易在簽訂廠房租賃合同交付租金后無法實現訂立廠房租賃合同的目的,建議外方及時聘請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以減少或避免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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