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其他文章 - 有毒有害食品屢禁不止,新法可有作為?
發表于:2015-04-27閱讀量:(3144)
食品安全是世界性問題,而近十年在中國顯得特別突出。從2003年的阜陽“大頭娃娃”奶粉事件起,廣州市白云區劣質散裝白酒事件、“陳化糧”事件、 “蘇丹紅事件”、“孔雀石綠事件”、湖北武漢等地的“人造蜂蜜”事件、 “三鹿”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毒韭菜事件、人造“新鮮紅棗”事件、“毒豇豆事件”、“假葡萄酒事件”等等,食品安全事件年年發生、接踵而來,三聚氰胺超標奶粉多次幽靈重現,使用“地溝油”加工食品、使用雙氧水或硫磺加工漂白食品、水產品養殖添加激素或抗生素等等惡招屢禁不止。
人們不禁要問:中國的食品怎么了?中國的食品安全難道就沒有解決的辦法嗎?
一、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一)食品相關產品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
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三)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四)對于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五)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六)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劑必須詳細列出。
(九)食品中禁止使用的非法添加的化學物質。
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責任
(一)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二)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三)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單位犯本罪的,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三、新版《食品安全法》做了哪些規定?
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條,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黃薇介紹,新的《食品安全法》較2009年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50條,主要加強了八個方面的制度構建:
(一)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由分段監管變成食藥監部門統一監管。
(二)明確建立最嚴格的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強調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三)更加突出預防為主、風險防范,增設了責任約談、風險分級管理等重點制度。
(四)實行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充分發揮各個方面,包括媒體、廣大消費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
(五)突出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嚴格監管。
(六)加強對農藥的管理。
(七)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的管理。
(八)建立最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
而對于廣受關注的轉基因食品,新版《食品安全法》增加規定,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顯著標示。
本文版權歸易法通所有,轉載時請注明出處,必須保留網站名稱、網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隨意刪改文章任何內容,否則我公司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