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于:2015-05-14閱讀量:(2254)
近日,棒打流浪小黑狗的市民王先生就自己的過激行為公開向愛狗人士道歉,并答應支付1萬元用于小黑狗的治療。而道歉過程中,由于一些愛狗人士情緒激動,在王先生駕車離開時,幾名愛狗人士突然追上前去,其中一名男子甚至跳到車頭上,走上車頂猛地跺了兩腳。現場形勢一度緊張。
一、打狗事件
“你應該承擔全部責任,所有的根源都是因為你打狗所致。”這是愛狗人士的指責和批評。
不錯,打流浪狗,甚至造成其嚴重的受傷,確實應該激起眾怒。文明的發展,讓我們懂得個人權益的實現,注重運用政治權利,學會站在理性的高度,以民主和法治思考人類平等和諧生活的未來。我們的文化傳統的優良積淀,推出了維持人類生存的道德價值觀,讓我們在競爭的世界當中,為地球主宰——人類提出更高的使命和職責的要求。
身為人類,我們追求文明,拒絕野蠻。我們通過關心弱勢群體的安危和生存現狀,注重人與社會的關系,緩解人與環境的緊張,建立人與生物的友誼。
如果文明人還是以主宰的身份肆意決定其他生物的去留,“以強欺弱”濫用人的優勢地位,破壞世界和諧生存的愿景的話,整個社會都不會容許這樣的“暴君”行為的“叫囂”。
現代社會通過法律與道德這兩件武器,保護著人與動物的關系。西方國家通過對動物保護的立法,甚至直接賦予動物的法律人格,讓動物享受人的待遇,讓動物與人在法律上更加親近。我國的立法實踐只停留在保護瀕危珍稀動植物的層次上,目前不會有新的更大的突破,但是民間性質的動物保護運動早已經如火如荼地開展著。
王先生就是在這種環境下,受到了各界動物保護人士的“口誅筆伐”。近期還報道了愛狗人士在高速截住運輸流浪狗的貨車的新聞。民間力量彌補了法律上對非珍稀動物的保護和關注。推動了人類破除以自己為中心的功利主義思想的桎梏。這本來是一件好事。是人文關懷的覺醒和社會發展思路的變革。
對于這次“打狗事件”,也有必要對肇事者進行一定的糾正,王先生的道歉和給付賠償本來也可以作為對動物保護的勝利來歌頌的。只是愛狗人士的一些做法引人深思。
二、愛狗人士的“攻勢”
王先生的過激行為,在發達的網絡社會引起強烈的海嘯反應。從口徑一致的譴責到實地抗議再到撥打威脅電話,最后上演了全民追捕式的人肉搜索。從正義凜然的文明衛士到極端行為的實施者,這絕不該是理智文明人應該有的舉動。這也超越了流浪狗被打傷所可以產生的正常的憤怒程度。
近年來,每一次的人肉搜索,都產生了惡劣的影響。不管怎么說,打狗者的行為并未造成“罪不可赦”的社會危害。其本身也并未觸犯法律。而且王某的行為確實事出有因,也不是為了“娛樂消遣”的無聊目的,王某的行為失當,理性人可以做的就是批評和積極索求賠償。然而愛狗者毅然選擇了利用人肉搜索這張無情的網,將王某及其家人全然束縛在其中,讓他們在社會的目光當中接受輿論的暴曬。
感謝這樣的舉措,王某出來道歉了,賠償也爽快地支付了。又一場動物保護戰爭勝利了,對狗施暴者無處可逃。王某及其家人將在今后一段較長的時間里,活在“打狗事件”的后遺癥的陰影當中。狗的傷口可以被治療,“被人肉”者的精神壓力和傷害無人問津。仿佛是對其應有的懲罰一般。
但我們都無權將他人的隱私置于道德譴責的風口浪尖作為談判的籌碼。人肉搜索的后果是給人貼上了一張道德敗壞的標簽,讓人至少很長時間都喘不過氣來。何時可以撕下這張標簽,也多少帶下一些皮肉,留一些血。
猶記得陳凱歌導演的《搜索》。輿論嘩然一片之時,很多深層次的東西都被掩蓋或者沖散,所謂的正義在真相面前顯得尤為羸弱。“打狗事件”,本來是非分明的事情,為什么要讓整個社會支付更大的代價來以痛止痛呢?我們硬要轉移流浪狗的痛苦給打狗者,我們把對動物的愛表達成了對行為人的精神處刑,這是我們要的正義嗎?人肉搜索的濫用,讓一切文明的建設成了新式暴力的搏擊場,這是我們要的和諧嗎?愛狗的結果卻傷害了人,而讓社會為價值流失買單,這是我們所認同的價值經濟嗎?
人肉搜索是應該被輕易發起。法律推崇和期望的價值是正義和秩序。人肉搜索,以正義之名擴大了打擊面和傷害程度,遠超出一個道德事件所容納的合理限度,也經不起社會理性的推敲。如此,讓一場社會的愛心覺醒淪為了侵權的惡行。讓動物保護的“解放”變成了對個人權益的“專制”。
愛的表達,總和理性相伴。愛心泛濫淹沒理智,得到的只能是更大的傷害。走出“愛狗困境”,需要的不是動輒爬上車頭的“豪邁”,而是理性合法的“該出手時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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