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其他文章 - 華納生日歌版權糾紛落幕!生日歌屬于全人類!
發表于:2016-02-14閱讀量:(3061)
說《生日快樂歌》是全球最紅的歌一點也不為過。
相信在華納起訴版權糾紛之前,大家都不知道生日歌是有版權的。
華納唱片在1988年以2200萬美元的價格收購Chappell Music,并因此獲得《生日快樂歌》的版權,據相關報道稱,華納每年僅憑《生日快樂歌》就能賺取版權費200萬美元,包括在影視作品、廣播電臺以及在各種公開場合中使用,甚至演唱該歌曲時在場的聽眾有一定數量并非是親友的話也要交錢。
版權歸屬一直是一道難題 → 《照片版權,是攝影師擁有,還是模特擁有呢?》
于是在美國有不少餐館和娛樂場所不允許員工為顧客表演這首歌,喊“生日快樂”就過了。
在去年9月作出裁決,華納唱片不擁有《生日快樂歌》的有效版權。《生日快樂歌》版權案于去年12月達成庭外和解,本周和解條款正式公開,華納唱片需要為了結訴訟支付1400萬美元,并要宣布《生日快樂歌》進入公有領域。
華納公司是否擁有《生日歌》的著作權呢?收取《生日歌》的版權費是否又有法律依據呢?
買了版權,也不一定安全 → 《買了版權,也會侵權?》
1、《生日歌》是《祝大家早上好》的變體歌曲,《祝大家早上好》是由希爾姐妹創作的,距今也有120年歷史,其實已不再享有著作權的保護。
不止在國外,國內的著作法保護期限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也是已不再享有著作權的保護。
2、版權登記爭議,據悉美國制片公司“早安你好”稱,該公司發現一本老舊歌曲集,1927年出版,其中就包括《生日歌》,比“華納”的版權登記還早8年。
3、據悉,公司當初登記的只是《生日歌》鋼琴曲的版權,至于整首歌的旋律或歌詞,則不受該版權的保護。
綜上,《生日歌》早就屬于公共財產,為全世界人民共有。華納公司錯誤堅持稱擁有這首歌的版權,并且向眾多個人和團體收取使用費,這一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應該終止。
著作被侵權,咋辦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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