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藍色字體下載后有風險提示)
第一條:合同雙方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風險提示:
特許方必須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號,且代表簽約的對象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總部必然要先擁有這個品牌的商標權才能授權給加盟者。
因此,應注意審查特許方是否具有特定的主體資格、經營能力,如:
1、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2、特許企業需具有自己的注冊商標,且該商標已經注冊成功;3、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的成熟的經營模式,即是否具備為加盟者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等等。
乙方:
企業名稱: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電話:
傳真:
第二條:合同總則
2-1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2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2-3保護甲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規范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羅仙子特色鐵鍋燉”品牌的商標,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
2-4確保甲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合同有效期規定
3-1本合同有效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除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未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者,本合同有效期滿,受許資格自然終止。
第四條:費用及交付方式
風險提示:
合同到期后,保證金需要退還給加盟者。因此,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確認保證金的退還是否有附加條件。另外,還必須寫明在提前解除合同時的保證金退還情況。
加盟費是指加盟商為獲得經營權而向企業支付的一次性費用。正規的企業收取加盟費是正常的行為,但有些企業用設備購置費代替。對于這種情況,加盟商簽約前一定要查清楚設備的價款是否遠高于市面同類設備的價格,防止受騙。
4-1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加盟費和品牌使用保證金。
4-2加盟費主要包括:品牌使用費用、特許經營許可費用、經營管理技術出讓費等。
4-2-1加盟費的金額:______萬元、______萬元、______萬元。
附:加盟店每年須向總店交納2千元協助管理費用,每月1次—2次回訪,進行品牌使用相關指導。
4-2-2加盟費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不含稅金)。
第五條:特許經營范圍規定
5-1甲方根據_____________特許經營的市場規范和乙方的申請及乙方的經營能力,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縣使用甲方品牌開設(區域/單店)經營。
5-2乙方只能在甲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使用品牌,不得在任何地區再開設直營店或授權加盟店,不得使用與甲方品牌、經營模式等相同或相近的方式開設內容相同或相近業務。
5-3甲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地區授權許可第二家加盟店或區域代理商。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定
風險提示: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會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6-1標識和圖案,均屬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標識和圖案等知識產權用于產品、包裝及名片、銅牌等進行商業往來或其他活動。
6-2乙方使用甲方品牌的經營場所的品牌VI形象設計由甲方統一提供,或甲方授權乙方按甲方VI形象設計制作門頭招牌。乙方不得擅自制作及改變甲方品牌VI形象及店面門頭招牌。
6-3乙方不得擅自拆換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4在特許經營過程中,不得透漏本合同內容,乙方有義務保密,乙方并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如乙方或其員工泄漏甲方商業機密,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扣除乙方品牌使用保證金。
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條款,特許方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協議存續期間,或結束后一定時期內,不得泄露前述商業秘密。
另外,還可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合約結束后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和原加盟店相同行業之工作,即競業禁止條款。該條款旨在保護總部的智能財產權,公平交易委員會也會支持。
6-5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規范市場。
第七條:管理規定
7-1乙方售出的菜品和服務必須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7-2甲方有權對乙方菜品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并就不足之處有權提出整改意見(注:每季度回訪乙方一次)。
7-3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經營狀況報告書,就乙方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甲方應給以指導性意見。
7-4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一份。
7-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外圍事務由乙方自行解決。
7-6乙方菜品質量應與總部直營店菜品質量同等,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配合予以解決。
風險提示:
應對貨物供應條款進行詳細約定,特別是質量條款。若由于特許企業提供的貨物或者設備對消費者權益造成傷害,則特許企業需要承擔連帶責任,還應對加盟者的損害予以賠償。若由于加盟者自己在經營過程中的失誤造成對消費者權益的侵權,其所引起的賠償責任由加盟者自己承擔。
第八條:稅費及債務規定
8-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及債務由其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乙方的加盟費發生的稅金由乙方代扣代繳。
第九條:品牌宣傳的規定
9-1甲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區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并協同負責區域經營的乙方開展區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乙方的經營活動。
9-2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甲方提供的適當范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機密。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按甲方提供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的要求,完成其店面裝修,并寄送相應效果圖片至甲方,以供甲方審核及備案。
9-3乙方單獨進行廣告宣傳的,其宣傳內容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9-4乙方應有選擇性地參與甲方所舉辦的宣傳及推廣活動。
9-5乙方需甲方宣傳品、甲方按成本價供給,運費由乙方自理。
9-6乙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甲方的核查。
第十條:培訓管理規定
10-1合同生效后,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位廚房人員,乙方負責上述人員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財產不受損害,每月必須按時將工資打到公司指定賬戶。
10-2乙方在簽訂合同后,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甲方處接受甲方相關類型的培訓。
10-3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甲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10-4乙方不得在加盟店內調整廚房人員,如有需求應通知甲方,由甲方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規定
11-1履約保證金是乙方為保證其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而交付給甲方的費用,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在其履約保證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歸甲方所有。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有違約行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后兩個月內由甲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
11-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在規定期限內乙方未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的,本合同不能生效。
11-3乙方若違反本合同5-2、7-1、7-4、10-1、10-2,應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其在甲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2,作為對甲方的損害賠償。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違反上述條款二次,甲方有權扣除其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作為對甲方的損害賠償,甲方并有權終止本合同。
11-4乙方若違反本合同9-2、9-4、9-6、10-3,應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在每次乙方違約時扣除其在甲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4,作為其違約對甲方的補償。
11-5乙方若違反本合同6-1、6-2、6-3、6-4、6-5,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其在甲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全部,并有權終止本合同。
11-6乙方違反本合同5-2、7-1、7-4、9-2、9-4、9-6、10-2、10-3條款,而被甲方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乙方應在甲方處理違約事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足其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萬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1-7乙方違反本合同6-1、6-2、6-3、6-4、6-5、7-4條款,或違反本合同5-2、7-1、7-4、9-2、9-4條款二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全部保證金。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及善后處理的規定
12-1違約終止
12-1-1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法亂紀的情況,合同終止。
12-1-2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未按合同向甲方交納合同約定費用,損害甲方商業利益,合同終止。
12-1-3如乙方在協議規定的工資發放日以外延遲七日仍未發放廚部工資(向甲方賬戶打款),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撤銷品牌使用權,合同終止。
12-2合同終止
風險提示: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后果。
12-2-1因甲方無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
12-2-2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在地另行設立相同品牌的加盟店,否則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12-2-3乙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按本條12-1-1-1、12-1-1-3、12-1-2的規定處理善后事宜。
12-3合同有效期滿終止。
乙方未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簽合同申請的或者經甲方審核不予續簽的,本合同自然終止,按本條12-1-1-1、12-1-1-3、12-1-2的規定處理善后事宜。
12-4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經甲方核查乙方未實施本合同約定的經營行為的,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規定
13-1如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3-1-1采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13-1-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13-1-3在合理時間內,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13-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30日以上,合同延期履行。
13-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10天,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