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買賣租房 - 廠房無產權證,簽訂的未登記的廠房租賃合同有效嗎?
發表于:2013-02-16閱讀量:(5545)
問:我工廠是一家合伙性質的民營企業,專門生產防水產品。工廠有大約600平米的廠房兩間長期閑置。三年前,一家貨運公司出價15萬元租賃了這兩間工廠當倉庫用,與我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租期為4年,租金按年付。這家貨運公司自從交了第一年賃金以后,就再也沒向我工廠支付租金。每次我們向其按廠房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催款時,他們就說資金有點緊張,過一段時間肯定還,我們也就沒太認真,反正廠房也是空著不用。沒想這一拖就快兩年了。我們要求對方馬上支付所欠房租,否則就扣押庫房的貨物??伤麄兙谷凰Y?,說我們的廠房沒有登記,產權不屬于我們,還說我們和他們簽訂的廠房租賃合同沒有去房管部門備案,因此該廠房租賃合同沒有效力,拒絕支付房租。還威脅說,如果扣押貨物給貨主造成損失的話,要由我們負責。他們還拿出建設部出臺的《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給我們看,說簽訂的廠房租賃合同無效。我們看了這個辦法后都不知該怎么辦,因為這個辦法的規定的確像他們說的那樣。我想問律師,難道我們的租金真的要不回來了嗎?
答:你企業將自有的廠房出租獲取收益,該廠房一直未辦理產權證,也未辦理租賃登記,其效力仍應認定為有效。也就是說,對方仍要支付其所欠的兩年租金。同時,如果對方不支付廠房租賃合同規定的租金的話,你們也有權扣押其存放在庫房的貨物。當然扣押貨物的價值應與所欠租金相當。
在商事行為中,以保護交易安全及效率為首要原則,在租賃合同當事人之間,應將物權關系與債權關系區別對待,該合同屬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其他第三人利益,未辦理產權證不影響廠房租賃合同的有效成立。
而廠房租賃合同的備案登記也并非廠房租賃合同生效的要件,該登記不具有設權性,只具有證權性的作用,備案登記賦予該廠房租賃合同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即登記的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應注意的是,民商事行為的有效,并不能免除可能產生的行政責任,如基于稅收征收管理關系而產生的行政責任。
易法通解讀:廠房租賃一般涉及的租賃面積較之住房租賃面積大、租金金額高,簽訂合理有效的廠房租賃合同對于租賃雙方都是至關重要的。易法通為您提供專業的廠房租賃合同代寫。
轉載自:http://www.china.com.cn/news/law/2012-07/05/content_25869125.htm (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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