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于:2015-01-07閱讀量:(11209)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
欠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憑證性應用文。欠條今天也有人稱作“白條”。
欠條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為證明一方欠另一方財物而立下的字據,一種憑據類應用文體。
一、借條和欠條的概念不同
借條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借條的信息在訴訟中債權、債務關系一目了然,其自身就可以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存在。
欠條是一種債權、債務的結算。欠條的證明效力是非常有限的,在訴訟中僅僅有欠條是沒有辦法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存在。
欠條怎么寫?:《借錢的欠條怎么寫?》
二、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
借條的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如果在借條中寫明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從還款之日起三年內。
如果沒寫明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從催款之日起三年內,超過時效則不受法律保護。
關于欠條的訴訟時效從欠條簽訂之日起計算三年,超過訴訟時效則不受法律保護,但債權、債務關系依然存在,債權人依然有權主張其相應的權利。
訴訟時效怎么規定:《訴訟時效如何分類》
三、借條和欠條的效力不同,通常情況下借條的效力大于欠條
借條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實所形成,反映的是雙方當事人借款的法律關系和事實形成了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的事實。
借條本身就已經清楚地表明了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原告無需再做多余的舉證,只需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
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時,需要向法官陳述一下欠條形成的事實,說明欠條的來由并博得法官的采信。
可信不?:《僅有轉賬憑證能否認定借貸關系?》
如果對方當事人直接否認該事實,此時僅僅憑欠條本身可能不能贏得法院的判決支持。
原告為了確保勝訴,還需要引用其他證據來證明此債權債務關系。那么原告在訴訟中的工作量、以及勝訴風險自然就增大。
因此,實踐中借條的效力要大于欠條的效力。
借款合同怎么簽:《簽訂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項》
借條怎樣才合法:《借條六大必備內容》
找不到借款人?別怕:《借款人找不到了怎么辦?》
本文版權歸易法通所有,轉載時請注明出處,必須保留網站名稱、網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隨意刪改文章任何內容,否則我公司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