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買賣租房 - 開發商遲遲不辦房產證的官司怎樣打?
發表于:2015-08-06閱讀量:(3578)
一、 小業主必須準備的證據資料。
1、 業主身份證,證明業主作為原告的訴訟主體資格。
2、 開發商(售房者)的企業注冊基本資料,證明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該份資料可以至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獲取,由工商管理局加蓋公章即可。
3、 買賣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確定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 業主支付樓價款的發票或收據。證明原告已依法履行了合同約定的義務。
5、 開發商向業主發出的收樓或入住通知書。證明業主的收樓日期,已確定開發商應為業主辦理房產證的日期。
6、 業主首次繳交物業管理費或水電共攤費的發票或收據。如果沒有收樓或入住通知書,該證據可證明業主的實際收樓入住時間。
二、 撰寫民事起訴狀。
起訴狀需寫清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起訴開發商的還應寫明開發商的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住址;訴訟請求;簡明的事實理由。
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了開發商遲延辦理房產證的違約金支付方式,那就按照約定來提出訴訟請求。起訴的法院是根據原告購買住房所在地,根據不動產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原則確定。
違約金數額的提出,要注意訴訟時效問題。一般法院只支持起訴之前兩年的違約金請求。
>>> 《民事起訴狀范文》
三、 向管轄法院立案。
攜帶證據材料(原件帶上備查),復印一式三份,(兩份提交至法院,一份留在自己手中)自行至法院立案,繳交訴訟費用。法院立案后會給一份立案通知書,然后等待法院的傳票開庭。
四、開庭等待法院判決。
法院開庭一般按照法庭質證、法庭辯論的順序進行。法庭質證即對雙方提交的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原告實事求是地回答就可。法庭辯論階段,原告可以依照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論述。
六、法院判決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拿到法院的一審判決后,如果不服,可在受到判決之日15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如果一審覺得滿意,待被告方上訴期滿后,即可要求一審法院出具判決生效證明,向一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生效判決。申請強制執行要向一審法院立案庭立案申請執行,并提供開發商的財產線索和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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