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夜宵店老板,就自己一個人經營,跟客戶發生糾紛,被打傷,起訴對方一審只支持了讓對方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失費,財產損失費,營養費,還有兩個月的行業廚師工資,但是自己兩個月沒開業經營損失費沒有得到一審支持,合理嗎?想上訴但是怕得不償失,上訴費,律師費都得錢,一審主張的是經營損失賠償,而我提供的證據是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一般情況下刑事附帶民事不支持間接損失,未開業的經營損失費屬于間接損失,對于刑事賠償問題,法院已經支持了該糾紛對您造成的直接損失(即您上述問題中的醫療費、財產損失、營養費以行業廚師工資),您的直接損失已經得到救濟,至于未開業經營的損失屬于間接損失,一般情況下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