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我朋友向我借20萬,他提出與我去銀行共簽短期小額貸款,我主貸,他擔保并以他的房產作為抵押,請問這件事我可以做嗎?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擔保責任主要有2種: 一、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二、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如果這個款項不是您本人要使用的,不建議您這樣操作。對方有這個需求,完全可以直接拿著房產,去銀行辦理貸款抵押登記的。以您的名義借款,一旦有逾期的行為,對您個人的征信會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