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注意:律師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師發出!!其威懾力,很多時候不是來自于律師函內容,而是來自于律師的身份,來自于這是律師發出的,是一種強勢的意思表示,俗稱“合法的恐嚇信“。
_________有限公司:
北京市_________師事務所接受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師就貴公司拖欠合同款項事宜,出具本律師函。
風險提示:
律師函在對事實部分進行敘述時不需要向法律意見書那樣詳備,只需要根據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簡明扼要的將事實與雙方爭議的焦點總結出來即可。
律師函更多承擔的是宣示功能而非分析功能,只是打前站用的,后面還有一系列組合動作,不宜詳述,言多必失。
根據我委托人提供的相關資料,查明如下事實:___年___月___日貴方與委托人購銷合同,約定向委托人購買______,總價款____________元,約定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貴公司在收到等額發票及付款通知書后向委托人支付合同總額的50%作為預付款,貨到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內付清全部貨款總額;合同還約定由委托人完成______系統的安裝和調試,并簽訂了承攬合同,合同約定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由貴公司分四次付清,在調試驗收合格十日內須支付完95%的工程款。后委托人按時交付太陽能設備,并完成安裝和調試,經貴公司相關負責人驗收合格,貴公司本應按時支付全部約定款項,但至今仍拖欠_________元不予支付,且多次催要未果。
風險提示:
出具律師函一方的好處就是可以組織對你的委托人有利的事實。如果事實對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強調事實;如果法律對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強調法律;如果情理對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強調情理,總之不管優勢是什么,都要在你的律師函中對它們予以強調和渲染。在強調有利事實的同時,要最小化不利事實。你的目的就是要盡可能讓對方相信你的委托人是沒有弱點的。
上述事實表明:我委托人與貴公司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購銷合同和承攬合同,雙方應當依據合同約定及時履行義務;而貴公司拖欠合同款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民法典》第107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據此,貴單位應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1、立即支付合同款項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按照合同約定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總額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據我委托人陳述,仍然愿意與貴單位友好解決此事,敬請貴單位接收此函告后,及時支付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