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買賣租房 - 哪些房產案件可向法院起訴
發表于:2016-01-14閱讀量:(3307)
房地產糾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之間及他們相互之間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權利義務所發生的爭議。
具體而言,是指關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權、經營管理權和使用權等權益的爭議。
小編給大家列舉一下哪些房產案件可以向法院起訴:
不要忘記,主體要適格:《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1、以房產為標的的買賣、租賃、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設計、建筑)及合建、代理、居間、使用、轉讓等民事行為發生糾紛,均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且一般由房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訴訟管轄:《民事訴訟中管轄法院的確定》
2、因單位內部分配公房使用權而產生糾紛,如果是單位職工對單位分房決定有意見的,不屬法院受理范圍。
如果是受配人(或其它原舊房內應一并遷出的同住親屬)分得新房又無理占住舊房或非受配人以單位分配不合理為由而強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單位和合法受配人)均可向法院起訴。
3、單位分配給職工住房使用權并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因本人原因而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除名、開除,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嗎:《勞動仲裁范圍》
4、單位之間因行政調撥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糾紛,不屬法院受理范圍,應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解決。
因歷史原因由行政劃撥房屋使用權的,現房屋產權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確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一般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5、因違章建筑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應由行政機關受理,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作為行政案件起訴。
但當事人以違章建筑為標的發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違章建筑妨礙他人通風、采光等引起的鄰里糾紛可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6、因有關部門審批建筑執照不當,影響他人通風、采光引起的糾紛,一般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
購房糾紛的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設有專門的房地產審判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審理。
全方位了解:《仲裁?訴訟?傻傻分不清楚》
看看法律規定怎樣解決糾紛的:《商品房糾紛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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