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買賣租房 - 要買房的注意了!交了錢沒簽產權登記,房子可能就不是你的了!
發表于:2019-07-30閱讀量:(2951)
房屋買賣對于普通人家來說,可是件人生大事。所以大家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總會提心吊膽、如履薄冰,害怕一不小心就被坑了。
最近易法君也收到朋友來電咨詢,問關于房屋買賣的問題。易法君聽下來,這些問題十分常見,生活中我們可能都有碰到或聽說過,只是都沒能引起我們的重視。
今天易法君就結合朋友的咨詢,來為大家講講買賣房屋過程中那些應當注意的“坑”。
01 “一房二賣”
我國《物權法》第十五條有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案 例 一:
我有一個朋友小錢有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要出售,我過去看了后很喜歡這套房子,于是就跟他簽了房屋買賣合同,但是我們一直沒有辦理產權過戶登記。
就在簽完合同的一個月后,小錢居然背著我把這個房子賣給了一個我不認識的人,而且他們好像已經辦理產權登記了。
于是,我去找小錢討要一個說法,可他卻理直氣壯的跟我說,我們之前簽訂的合同無效了,因為他已經和那個買房子的人辦理過產權登記了。
現在我想起訴他,但是我不知道:我們之前簽的房屋買賣合同是不是真的無效了?
易法君:對于這個“一房二賣”的問題,在日常操作中其實很常見。
因此,雖然朋友一和小錢沒有辦理產權登記,但是他們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還是有效的。
只是說不能繼續讓小錢把房子賣給朋友一,因為這樣會侵犯到第三人,就是那個真正已經辦理產權登記的人的合法權利,但是朋友一可以根據這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要求小錢賠償損失。
02 未辦理登記
《物權法》對這方面有進行過明確的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案 例 二:
為了要置辦新房,我想要把我好朋友小李的房子買過來,于是我們很早就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我還交了全款,但是我們一直都沒有去辦理登記。
期間我還催過他好幾次,他卻一直推脫,我現在嚴重懷疑他不是真的想把房子賣給我,只是想騙我的錢。
現在我就想知道我們這種只簽了合同但是沒有辦理登記,我們之前的房屋買賣生效嗎?
易法君:我們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
因此,朋友二雖然已經和小李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但是沒有辦理登記,還是不發生物權效力的,所以房子還是屬于小李。
03 注意事項
隨著房屋不斷地升值,很多人都把買房當成是一種投資,而這房屋的歸屬問題又關系到了大家能不能投資成功。
所以房屋買賣過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權,還需要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易法君友情提醒: 我們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取得、變更房屋所有權是以房屋產權登記為標志的。
千萬別因為沒有辦理產權登記或者買到了那種不能辦理產權證的房子,賠了夫人又折兵,面臨“錢房兩失”的處境。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